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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任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规划。

一、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坚持高站位、坚守生态功能基线,坚持高标准、坚守环境质量底线,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污染防治力度前所未有。通过五年的工作实践,圆满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效提升。

蓝天工程加快建设。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城乡联治,紧盯目标任务,狠抓短板弱项,统筹推进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增绿等重点任务,强力组织开展系列攻坚行动。2020全市PM2.5浓度58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98微克/立方米,分别比2015年下降46.79%45.2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比2015年削减29.25%39.00%

碧水工程持续推进。突出抓好入淀河流河道综合治理、工业污水达标整治等专项行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小白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大幅改善,消除了劣V类,边关桥、天门口桥、出岸桥水质类别均由劣V类改善为类;任文干渠省考断面阎家坞断面水质由劣V类改善为类;任文干渠八里屯桥断面水质由劣类水改善为类水。2020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比2015年削减25.04%24.79%

净土工程稳步推进。加强源头治理和风险管控,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并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深入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100%

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开展利剑斩污、零点行动等专项行动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环境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完成重点涉气企业超标排放改造工作完成121家企业PM10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和联网,316家企业分表计电安装智慧环保平台系统联网工作,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

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和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宽。实施重点行业减污降碳行动,构建绿色清洁能源生产供应体系,推广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实现绿色制造技术突破,将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也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从末端向源头、从单因子控制向协同控制转变,为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深入实施创造新的历史机遇。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全面规划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加快生态领域协同对接,高标准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带来了战略支撑,也为十四五时期推动任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带来重大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等制度措施。省级层面先后成立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10余个生态环境领域议事协调机构。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修订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科技创新对生态环境保护发挥更加显著的促进作用。河北省加快实施科技强省行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储能技术、5G通信、遥感监测等新技术新业态的研发应用,将对产业结构、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产生革命性影响,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与节能减排,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推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二)挑战

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全市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能源结构仍然以化石燃料为主,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环境资源约束不断加强,燃煤、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下降空间狭小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形成。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尚不稳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夏季臭氧影响显现。全市主要河流大多依赖生态补水调水才能维持基本自然径流,尚未形成稳定的自然修复能力。农业面源污染量大面广的基本态势尚未改变,淘汰搬迁重污染企业遗留地块问题较突出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较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尚不能满足污染治理需求。

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涉及领域更宽范围更广。十四五时期大气、水、土壤污染等传统环境问题以及常规污染物的治理需进一步强化,同时也需将治理重点逐步拓展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等更广泛的领域,要更加重视新污染物治理,更加关注人体健康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心也将由城市逐步向乡镇、农村地区扩展延伸,比如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处置等城市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入扫尾阶段,农村环保设施建设与运维将成为重要任务。

前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仍停留在大气、水、土壤污染等传统环境问题的解决以及常规污染物的治理,十四五时期,或未来更长一段时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强。全市VOCs组分监测能力、臭氧来源解析能力以及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转运、应急处置、监管能力尚需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农村清洁取暖和垃圾污水治理长效运行机制有待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现代化手段和能力不足。新冠疫情防控对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河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生态优美的现代化任丘。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人民至上。聚焦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实现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五个精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供金博宝188app优质生态产品,着力提升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科学把握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建设修复和减污增容并重,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加快恢复生态系统原真性、多样性、稳定性,构筑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以及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健全市场化机制,将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如下:

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优良天数比率持续提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省控断面水质进一步改善,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辐射环境风险有效管控,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生态环境监管和应急能力短板加快补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十四五规划指标包括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四类共16项。

任丘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0

2025

指标属性

环境治理

1

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58

完成上级任务

约束性

2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61.5

完成上级任务

约束性

3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

完成上级任务

约束性

4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

全部消除

预期性

5

地下水质量类水比例(%

--

完成上级任务

预期性

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7.2

完成上级任务

预期性

7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完成上级任务

约束性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完成上级任务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完成上级任务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完成上级任务

应对气候变化

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完成上级任务

约束性

9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7.04

完成上级任务

约束性

10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

--

13

预期

环境风险防控

11

受污染耕地治理和管控措施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1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措施覆盖率%

90

100

约束性

13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0

0

预期

14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万平方千米)

--

完成上级任务

约束性

生态保护

15

生态质量指数(EQI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6

森林覆盖率(%*

39

完成上级任务

约束性

*:同时列入《任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的约束性指标

四、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培育绿色新动能,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打造雄安新区周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筑牢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任丘贡献。

(一)推动形成区域绿色发展布局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沧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环境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符合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的环境管控要求,优化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大空间格局。引导城镇、工业园区高质量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充足、扩散条件较好区域优化布局;强化农业空间耕地保护,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保障农产品安全;加强古洋河、小白河、任文干渠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市化开发。

构建生态廊道网络。推进绿化一体化,重点抓好廊道绿化,以线连片,继续开展生态林带、郊野公园、村庄游园建设。依托任文干渠、小白河、古洋河和城南生态道等主要水系和林带,建设4条一级骨架生态廊道,加强土地整治,不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结合水系、道路绿化带等形成多条二级生态廊道,发挥生态隔离、景观美化、卫生防护、休闲游憩等综合功能,加强造林区域的联系,减少林地、草地等生态功能强度斑块的破碎度。结合绿化大方建设、水源保护地、河流交汇处的林地形成多个生态斑块,与郊野公园、旅游休闲、市政设施等建设相结合,发挥生态综合服务功能。以保护白洋淀地区生态安全为核心,落实雄安管控区要求,连通与雄安新区的绿廊通道,推进万亩秀林,构建与雄安新区水系互联互通的一体化生态体系,形成林城相融、林水相依的生态城市和乡村。

(二)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政策。格落实产业政策,严把拟建项目准入关,严禁建设不符合政策规划的项目。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禁建设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进取缔十小等污染严重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抑制高碳投资,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规模。加强对重点用电单位的节能管理,督促企业加快节能降耗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推进产业绿色化改造。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淘汰落后、兼并重组、技术改造、模式创新等手段,推动产业链从前端向后端、从低端向中高端延伸转变,实现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全面跃升,形成以新型建材、电力通信设备、交通设备等为主的京津雄特色产业制造基地。以华北石化公司为依托,以技改、安全环保、产业链延伸为目标,积极推进华北石化由燃料型材料型转变,全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绿色石化产业基地。在省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要求下,扩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范围,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政策和制度执行效果评估。

提升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水平。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原则,一园一策一行一策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发展质量和环境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入区进园,实现存量调优、增量调强,不断提升油田企业退城入园。积极推进基建物资综合服务中心及储用基地建设,推动新型建材产业入园集聚发展。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推动优化园区在城市总体空间格局中的布局,促进园区绿色发展。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化水平。围绕全力打造京津雄高端智造基地,放大绿色石化、新型建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集聚效应,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跨区域绿色供应链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和绿色制造研发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装备,培育打造一批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与环保产业联盟。发挥绿色设计企业、绿色示范工厂的龙头引领和绿色示范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行业绿色制造的整体水平。鼓励企业采用绿色设计、绿色材料、绿色采购、绿色工艺、绿色包装、绿色运输。

(三)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

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发展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快推进氢能提纯精制项目建设,为雄安新区新能源汽车提供优质的氢气资源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原则上不得新建燃煤机组,新增用电量主要由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区外输电满足。科学有序开发地热能。到2025年,完成沧州市下达我市的能耗双控任务目标及煤炭削减任务目标。

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推动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使用清洁低碳能源或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实施农村清洁取暖农户动态管理,加强农村散煤复燃管控,强化散煤治理监督管控能力建设。

(四)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优化高速公路网布局,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加强与京津雄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互联互通,依托现有大广、津石高速公路,加快推进京德高速公路及任沧港快速路建设,力争实现公路货运量比例持续下降。进一步完善与周边省市干线铁路联系,加快推进京雄商高铁、雄忻高铁、雄安新区至任丘轨道交通、雄沧港城际铁路建设,推进以铁路运输主导的大宗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

构建高效集约的绿色流通网络加强绿色低碳冷链货运能力建设。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和支持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和仓库屋顶光伏发电、节能照明灯具等节能技术和设备。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进寄递企业包装物回收循环利用共享。

推动车辆升级优化。优先发展区域间轨道交通、快速公交,优化城市内部公共交通。稳步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全面推动市区公交电动化。柴油货车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新能源推广任务,加快车用LNG加气站、充电桩、加氢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在交通枢纽、公共区域、居住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等车辆使用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车不低于8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比例不低于30%。租赁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五)大力支持绿色技术创新

提升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新时代创新型任丘为主攻方向,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供给为核心,聚焦企业创新、产业创新、区域创新、协同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着力构建一流创新机制。支持建设开展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不断聚集创新人才。

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围绕新型建材、电力通讯器材、交通设备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大产业技术研发组织力度,集聚域内外优势科技创新资源,实施重大技术研发专项,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与推广,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传统产业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发展。着力推进绿色石化、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助力工程,多渠道支持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前景良好的产业化项目,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规模化围绕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方式,建设中试基地、中试生产线等对科研成果进行二次开发或中试放大试验,加快工艺、技术、产品高效转化。有选择地引进国外成熟技术,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打造产业竞争新优势

(六)加快绿色生态创建

全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全面落实上级金博宝188app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有关要求,实施造林育林护林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全民植树造林,通过城区增绿、乡镇扩绿、廊道林网水网添绿、村庄绿化等建设,构建京津保生态保护圈。科学规范推进环雄安新区绿化带建设,在出岸、青塔、北辛庄、于村四个管控区乡镇,建设环雄安新区绿色保护带,改善新区周边生态环境。规范开展绿色廊道建设,以津石高速、京德高速、京雄商高铁为基本骨架,坚持乔灌结合、绿色与彩色结合、欣赏性与实用性结合的原则,建设绿廊绿道。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加快实施公园绿地、广场绿地和道路绿地工程,形成点上成景、线上成荫、片上成林、城内成网的城市园林风貌。

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指标体系要求,科学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面展开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切实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力打造沧州市生态示范样板。

专栏1 绿色发展工程

森林城市创建工程。力推进环城林和城郊森林公园建设,打造绿色、宜居、优美的森林城市,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水中水管线工程。

绿色石化产业集中区建设。总投资100亿元以上,占地约6.86平方公里,新建高纯度氢气制备项目和以催化裂解装置为核心的减油增化项目群,增产聚丙烯、苯乙烯等化工产品,推进华北石化由燃料型材料型转型升级。

氢能产业基地建设工程。依托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千万吨炼油项目,利用PDH副产的氢气建设氢气提纯精制项目,形成年产1500吨高纯氢的产能。依托任丘市久久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烷烃综合利用项目,利用华北石化富余产品进行精细加工、综合利用,年产氢气1.31万吨/年,约合1.47亿标方/年,为雄安新区提供优质的新能源汽车氢气资源,延伸石化产业链条。加快推进华能任丘源网荷储智慧能源项目,制氢站用地约60亩,年均总产氢量为2320吨。

烷烃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55.2亿元,占地1000亩,主要建设50万吨/年丙烷异丁烷混合脱氢装置、15万吨/年正丁烷异构装置、35万吨/MTBE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

五、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围绕碳达峰和碳中和“30·60目标,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着力压减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新能源,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河北省实现碳达峰贡献任丘力量。

(一)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明确达峰行动方案和达峰路线图,开展达峰目标任务分解,强化各领域各层级的贯彻落实。以建材、化工、石化、电力等为重点行业,以节能增资、低碳转型为抓手,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积极实施碳减排工程。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沧州市要求。

(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化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能源消费及碳排放目标管理,推进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绿色化优化升级,控制工业过程二氧化碳排放。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对产业存量实施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引导企业以智能制造为重点,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传统产业生产组织方式变革,降低能源消耗。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全生命周期二氧化碳排放。加强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实施重点碳排放企业排放信息披露。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达到沧州市要求。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不断提高营运车辆的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比例持续优化运输结构,减少大宗货物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任丘市热电厂铁路运输率达到95%,重点企业达不到铁路运输条件的鼓励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或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替代。进一步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对重型柴油车及其他类型机动车辆进行常态化管控。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加快推进低碳建筑发展,逐步对既有建筑和基础设施实施绿色节能改造。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强化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实施全过程绿色低碳建造,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推行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及装配化装修。

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大煤层气高效抽采利用,防止关闭煤矿的瓦斯逸散排放。控制油气系统在开采、收集、运输、存储和配送等过程的泄露排放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油气系统甲烷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实施全氟化碳等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合理有序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开展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增绿量、扩总量、提质量、上水平,持续推进绿色廊道改造提升、城郊林带建设、水网林网绿化、村庄绿化等重点工程。加强白洋淀流域生态屏障建设,坚持生态林和经济林并重,有序开展造林绿化,在乡镇建成区和河流缓冲区较宽区域,优化林种树种结构,营造千亩以上片林,建设环雄安新区周边生态林带,增加造林碳汇。

(三)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推进适应气候变化重大战略。将适应气候变化目标和工作措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强化城乡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统筹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完善区域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同时加大对适应气候变化知识的普及与理念的推广,注重适应气候变化人才的培养等。

提升气候变化管理水平。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编制任丘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在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推动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加大节能减排项目和碳汇项目开发力度。落实碳排放交易政策,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和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并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

专栏2 应对气候变化工程

节能降碳工程。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推动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产业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城镇节能降碳示范、公共机构能效提升等重大节能降碳工程。

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培育壮大特色近零能耗建筑产业集群。

六、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巩固和完善蓝天保卫战攻坚成效,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歼灭战与持久战相结合,突出区域协同、措施协同、污染因子协同,以有效提升优良天数比例为主线,推进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控制,持续削减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实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一)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协同开展臭氧污染防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削减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推进区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以有效减少重点污染源和全社会VOCs及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重点,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动PM2.5浓度持续下降,臭氧浓度稳定下降。加强重点企业控制,对活性强的臭氧前体物排放企业实行重点控制。到2025年,PM2.5浓度达到沧州市任务目标

优化污染天气应对体系。按照国家、省、沧州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京津、雄安新区协同开展污染天气应对,实行统一的预警分级标准与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措施。配合建立市、县污染天气应对预案体系,完善PM2.5和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启动、响应、解除机制。推进重污染绩效分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完善差异化管控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法检查,完善应急减排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督促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二)推进工业重点领域治理

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全面推进任丘市热电厂超净排放改造,2021年底前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全部达到深度治理标准。加强陶瓷等重点行业有组织超低排放监督管理,对物料储存、输送和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排查,建立清单,实施深度治理。全面提升工业窑炉的治污设施处理能力,严格落实砖瓦窑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生活垃圾焚烧烟气深度治理,到2025年,所有焚烧炉烟气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

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安全高效推行低(无)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强化低VOCs原辅材料产品治理监督管控。推进涉VOCs企业治理,对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涉VOCs行业,建立全口径排放清单。强化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精细化管控,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推进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完善园区统一的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系统。推进加油站夏季高温时段错时装卸油,鼓励用户错时加油。提倡主城区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错时作业。加强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

(三)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强化柴油货车治理监管。淘汰在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推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淘汰,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到2025年底,建成完备的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与维护系统。推动建设覆盖全市交通干线的遥感监测网络,增设黑烟抓拍设备,全部覆盖重要物流通道。推动建立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强化重点用车单位进出场车辆电子台账动态管理。扎实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常态化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等,严格落实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依法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建设,推动铁路货场、物流园区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加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以建成区内施工工地为重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

加强油品和车用尿素管理。持续开展打击产、储、运、销、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全面供应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ⅥB车用汽油(含乙醇汽油),到2025年,年销售汽油量大于3000吨的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四)实施面源污染防治攻坚

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加强施工、道路、堆场、裸地扬尘管控。建筑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河北省《河北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和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全覆盖。加强城市道路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及周边重要交通干线冲洗保洁力度。充分发挥扬尘治理专班联合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做好建筑工地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扬尘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商砼企业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探索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加强烟气脱硝和氨法脱硫氨逃逸控制。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完善秸秆焚烧视频监控系统点位建设,加强管控水平。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大气氨减排,加强源头防控,优化肥料、饲料结构。到2025年,推进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五)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通过优选控制技术和优化控制方案,加大对其他涉气污染物协同治理力度,强化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风险管控,积极推进大气汞排放控制。推动实施含氢氯氟烃(HCFCs)淘汰和替代,推动三氟甲烷(HFC-23)的销毁和转化。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锅炉排放标准和重点区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专栏3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工程。按照国家、省、沧州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京津、雄安新区协同开展污染天气应对,实行统一的预警分级标准与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措施。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推进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工程,针对石油化工、化学等环节废气,工业涂装行业电泳、喷涂、干燥等环节废气,医药行业生产环节废气,包装印刷行业印刷烘干废气,建设适宜高效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促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减排。工程机械、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完成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替代,电子电器机械制造、塑胶行业推广使用水性清洗剂。

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工程。对煤电、石化、化工等行业实施工艺全流程深度治理,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铸造、耐火材料、石灰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完成工业炉窑污染综合治理。

七、全力打造良好水生态环境

坚持和深化碧水保卫战成功经验,推进水资源保障水平稳定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污染减排、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推动水环境管理由污染防治为主向系统治理与生态修复并重转变,努力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一)优先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

强化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定期监(检)测供水单位出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状况,建立和完善水源环境管理档案加强南水北调配套输水工程管护,保障饮水安全。持续抓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动不同类型多水源联网供水,推动乡镇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增强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能力。

(二)强化水污染源头防控

完善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建立动态监管清单和责任主体清单,依法将排污口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推进数字化管理,逐步实现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视频监控全面覆盖。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定期开展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和不定期巡查抽测。到2025年,基本实现主要河流干流及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

推进城镇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合理规划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服务片区,加快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善支管网和出户连接管等管网,确保污水应收尽收,同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新建管网一律实行雨污分流制,加快推进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重点对京开渠、殷边渠进行集中治理,逐步激活水清岸绿的城市水脉。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律执行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明显提升,城市和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9%以上。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根据控制单元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完善工业集聚区配套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监测系统,推进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收水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白洋淀流域涉水行业全部达到清洁化生产水平。

(三)积极推动水生态修复

保障河流生态流量。提升水生态功能,推进涵水蓄水、节约用水,保障生态水量,实施生态引水,探索建立河流生态水量保障机制。加强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构建多源互补、丰枯相济的水网体系。健全域外调水补水机制,增强补水供水保障能力。强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全面落实生态流量管理措施,确保任文干渠阎家坞省考断面不断流。

强化河道空间用途管制。强化河道空间用途管制,有序实施任文干渠、小白河、古洋河等主干河流水系河道垃圾清理、河堤违建拆除等工作。在小白河、古洋河等主要河流干流两岸15米范围内、支流两岸10米范围内因地制宜划定生态缓冲带,应按照守、退、补的原则严格保护,控制岸线开发强度,科学种植生态植被,缓冲带内农田禁止施用化肥农药。

推进河流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白洋淀水系流域环境共保共治,实施小白河、任文干渠、古洋河河道清淤疏浚和滨岸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水系连通,利用白洋淀下泄的生态水量,改善任文干渠及下游河渠水生态环境。到2025年,任文干渠、小白河、古洋河水质达到省地表水考核要求。

(四)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

转变高耗水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农业节水,大力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全面推广工程节水、农艺节水、机制节水;抓好工业节水,重点推行节水工艺和设备改造、水循环利用、废水处理回用等节水环保技术,实现高效节水、循环利用。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推行统一供水、统一排水、统一集中处理和回用;加强城镇节水,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帽、节水型水嘴、节水型淋浴器等节水型器具。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大节水宣传,推动建立节水环保的生活方式。

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快城区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将再生水资源与地表水、地下水、引调水等共同纳入城市水资源统一配置,提高区域内生态、生产、生活、景观、河道等的再生水补水比例。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充分挖掘再生水在工业、农业、市政杂用等方面替代地下水的潜力,压减地下水超采。因地制宜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河道沿线等关键节点建设人工湿地,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厂尾水、微污染河水水质。

专栏4 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河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小白河、任文干渠、古洋河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水系连通,利用白洋淀下泄的生态水量,改善任文干渠及下游河渠水生态环境。到2025年,任文干渠、小白河、古洋河水质达到省地表水考核要求。

河渠清淤治理工程。推进对城东干渠、任文干渠、胜利渠、南跃进渠等渠道的清淤治理工程,清淤总长度97公里。

八、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水平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底线,加强空间管控,强化污染源头治理,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风险防控,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一)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治

加强空间布局管控与管理。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相关规划。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严格落实规划用途及相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科学设定成片污染地块及周边土地开发时序。

强化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开展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监管,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总量。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推动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新(扩)建铅锌冶炼、铜冶炼建设项目执行颗粒物、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快有色金属行业企业提升改造,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推进电镀、铅蓄电池制造、制革等行业整治提升。

(二)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深度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农用地和农产品调查、监测等相关数据,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定期对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分类管理清单并按规定上报。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

强化耕地保护力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基本农田等空间管控边界。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划定试点,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以耕地为重点,建立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严格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制定实施安全利用方案,定期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制定风险管控方案,达不到相关标准的,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优先采取农艺调控、种植结构调整、轮作间作、退耕还林还草、低累积品种替代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阻隔污染物对食用农产品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及时评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效果,定期开展受污染耕地农产品质量监测,实施跟踪监测,根据效果及时优化调整安全利用措施。

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用地规划和供地管理,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管控农药、化工、焦化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

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动态更新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遗留地块为重点,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2025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

)实施地下水污染管控

推动地下水污染分区管理。综合区域水文地质、地下水脆弱性、污染源状况、水资源禀赋和行政区划等,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全面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积极配合沧州市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

加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和重点地下水污染源的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面掌握、动态评估地下水污染状况和成因2023年底前,配合沧州市完成市级以上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5年底前,配合沧州市完成其他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加大地下水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强化工业聚集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点地下水污染源风险管控,加强风险管控后期地下水环境监管,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

九、建立健全固体废物防治体系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加快构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管理机制,全面推动废旧物资和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一)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沧州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落实方案》。严把涉危险废物工业项目立项、土地、环境、安全、园区建设准入关,常态化开展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登记,动态更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组织涉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等过程监管,严防危险废物超期超量贮存,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转移联单管理,督导企业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相关信息。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试点建设运营。加快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建设,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利用处置单位和社会力量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开展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服务。

提升危险废物鉴别管理水平按照危险废物鉴别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对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相关企业鉴别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单位鉴别流程

强化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强化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单位的监管,严防危险废物超期超量贮存。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实现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需求的基本匹配。大力推进河北鑫长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酸资源化处置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智能监控体系建设,提升危险废物智能化监管水平。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健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机制

严格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管理。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强化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运送暂存标准规范,严格台账联单管理,做好源头分类管控,促进规范处置。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每个乡(镇)建立1个医疗废物周转站

优化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加快构建以焚烧工艺处置为主、消毒工艺处置为补充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支持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改造。强化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梯次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

(三)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持续开展非法和不规范堆存渣场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建立排污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推进工业减废行动,延伸重点行业产业链,鼓励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

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以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动力蓄电池、铅酸蓄电池、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物为重点,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生产者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促进废机电设备、废电线电缆、废家电、报废汽车、铅酸电池、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旧金属等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

(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落实《沧州市人民政府金博宝188app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建立严格监管的分类收运体系,全过程落实垃圾分类制度,分类收集的垃圾,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范细化垃圾分类标识。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配套飞灰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科学统筹垃圾转运处置能力。推进现有不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加快标准化压缩转运站建设,提升转运效率。任丘市美环生活垃圾处理厂剩余库容主要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应急保障设施和飞灰固化物填埋使用。鼓励依托焚烧处理设施对垃圾场陈腐垃圾进行分选消纳,腾挪库容。

(五)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加强塑料制品产、销、用管理。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规定,划定重点区域,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稳妥推广替代产品,增加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产品供给。严禁生产销售厚度不符合规定的超薄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和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定期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滩地等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

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在大型社区、写字楼、商场、医院、学校、场馆等地,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装备,提高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提升塑料废弃物回收规范化水平。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快递企业与环卫单位、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加大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开展综合执法和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

十、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坚持因地制宜、系统施治,围绕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步伐,严控农业生产和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一)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加快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推进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实施粮饲统筹、种养加结合循环发展。推广设施生态农业、观光生态农业、、生态渔业等模式。改变农业投入结构,建设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规范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水平。鼓励开展农膜回收绿色补偿,推广普及标准地膜、生物可降解地膜、机械化捡拾回收,推进地膜源头减量。

推动化肥科学合理施用。全面推广精准施肥,大力推广应用化肥机械深施、机械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新技术,优化改进施肥方式。着力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实施肥料统测统配、统供统施2025年,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沧州市要求

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农药登记管理,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使用。开展农药使用量负增长行动,推广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预防控制病虫发生。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使用,大力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

)加强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

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农业循环发展,实施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行动,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鼓励养殖密集区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应用标准地膜,推进生物可降解农膜使用,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2025年,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秸秆基本实现全面综合利用。

推动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科学划定养殖业禁养区域,推动畜禽养殖集中集约发展。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扩大健康养殖规模,规范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和生态环境监管。合理规划畜禽养殖业布局,源头减少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鼓励养殖密集区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强化农业生产污染监管。严格畜禽养殖环境监管执法,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控制管理,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完善重点区域网格化监管制度。鼓励将规模化农田灌溉退水口纳入环境监管,开展10万亩及以上灌区、有污水灌溉历史的典型灌区农田灌溉用水和农田退水水质监测。

持续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等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入室,消除连茅圈和简陋旱厕,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村民广场、乡村集市、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卫生公厕建设。具备条件的村庄,建设专业化农业农村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对畜禽养殖粪污、厕所粪污等废弃物一并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长效维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市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探索推行垃圾处理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处理资源化方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科学合理确定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分类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日常维护机制,保持村庄干净整洁。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沧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2021-2025年)》,按照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实施农村污水差异化管控,因地制宜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和治理模式,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2025年,具备条件的村庄全部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施覆盖区域内的污水实现应收尽收、乱排乱放得到管控。

提高设施监管与运维水平。推广低成本、易维护、高效率的典型地区农村污水治理适用技术。通过城乡污水治理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实行农村污水治理市场化、专业化。鼓励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提高农户自觉参与的积极性

持续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和污染源调查分析,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巩固治理成果,保持动态清零。持续开展坑塘纳污整治,重点整治村庄周边1000米范围内非公共区域坑塘纳污问题。实施岸坡整治、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恢复坑塘沟渠水生态。

专栏5 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工程

农业绿色发展工程。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农业绿色生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

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四美五改,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大力开展村街硬化,实施道路通村、道路入户工程。到2025年,所有具备条件的村全面完成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美化亮化等建设任务,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按照《国家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科学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面展开创建工作。

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污水处理和厕所革命。

农业节水工程。发展低耗水作物种植、压减地下水开采、节水灌溉、推广滴灌、喷灌等节水技术。

十一、扎实推进声环境质量改善

科学布局各功能区,充分考虑人口和用地规模控制,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有效防控社会生活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交通噪声污染。

)加强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控制

强化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控。推动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强化对商业网点、娱乐场所、饮食行业等主要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管理,倡导民众文明活动。优化机动车运行线路和时间,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工业企业等噪声源的防噪距离。提高受噪声影响区域建筑物的隔声性能,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

)加强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的防控力度

强化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监督管理。将噪声控制贯穿到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包括施工场地和施工运输车辆噪声控制,综合考虑噪声影响范围,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以及隔音、消声等综合防控措施,消除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负面影响。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对新区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管理,严格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推进噪声监管支撑能力建设

提升噪声监管能力。全面提高环境噪声监测水平与监管力度,提高功能区夜间噪声达标率,加快构建自动化、网络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噪声污染执法监测能力鼓励开展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普查及交通噪声污染模拟与预测工作,并将噪声监测相关内容纳入常态化监管工作中。

十二、持续强化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全过程、多层级、常态化环境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加强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及应急物资保障,推进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严防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一)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提升风险应急防控能力。开展行政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并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机制2022年底,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推动重点流域上下游突发水环境事件专项预案编制。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常态化组织演练和培训。以涉及环境风险物质装卸运输的石油开采设施、加油站加气站、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集中式垃圾处理设施、涉危涉重单位、石油天然气管道等重点风险单位为重点,强化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必须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常态化组织演练和培训。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水平。加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资源调配和应急物资储备,加快推进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开展基层环境应急人员轮训。加强医疗机构、重点区域饮用水水源地、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医疗机构废水汇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应急监测,提高余氯、生物毒性等特征指标的监测能力。

(二)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和停产、半停产企业闲置放射源的安全检查,确定不再使用的废旧、闲置放射源及时送交放射性废物库贮存,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行为。

提高核与辐射应急能力。推动重点监管单位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提高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开展核与辐射监管检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督促高风险放射源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三)加强新污染物及化学品环境风险防范

严格新污染物排放控制。严格源头准入,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对任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环境风险管控。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防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全面落实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淘汰六溴环十二烷、短链氯化石蜡等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十三、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监督企业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的部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有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将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减排、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森林覆盖率等纳入约束性指标管理,逐级分解落实,健全完善考核评估机制。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机制,探索排污许可制度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衔接,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推动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推动排污许可监管、监测、监察三监联动。

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围绕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排污总量控制。推动实施非固定源减排全过程调度管理,强化统计、监管、考核。实施一批重点区域流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减排工程,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统筹考虑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应。

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推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和信息公开,高质量开展重点企业生态环境信用初次和动态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动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信用记录,纳入河北省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推进生态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用信息目录,开展环境信用修复。

(二)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建设

构建规范开放的环境治理市场。坚持平等准入、公平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健全环境权益市场交易机制。严格落实金博宝188app排污权交易改革和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制度体系建设等相关政策,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鼓励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投入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转移支付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相衔接。加大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力度

落实绿色税收政策。落实机动车相关税收政策,推动低碳环保车辆生产和使用。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 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对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天然气、可再生能源供热等非电利用依规实行增值税优惠、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支持和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支持机构和资本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环境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开展绿色绩效评估。

(三)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规范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配齐配强执法队伍,保障一线生态环境执法执勤装备。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总磷、总氯、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健全执法监测联动、执法监察联动工作机制。

提升非现场监管执法能力。严格落实《金博宝188app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的意见》,积极推动搭建智慧环保管理平台和执法平台,着力构建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打造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监管执法队伍。

推进科学精准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围绕大气、水、土壤等重点治理领域,提升全域监测预警能力,完善政府监测与社会主体自主监测体系,推广大数据、互联网+”、智慧云等智慧监测运用,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水平,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治理能力。优化调整市域环境监测网,强化环境监测点位的代表性和覆盖面。逐步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加强重点敏感水域、饮用水源地、跨界断面和政府环境质量目标考核断面的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完善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污染源监管,规范污染源监测行为,做好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监测,客观反映污染源排放现状。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农村环境监测工作机制,逐步扩大试点和监测范围,开展农村饮用水、环境空气、噪声、土壤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要素的监测工作。建立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管理制度,及时跟踪和发现环境风险隐患。

专栏6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移动执法工具包、移动执法终端、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声级计等现场执法辅助设备。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高环境质量监测的自动化程度,提升对水体、大气等监测数据的实时获取能力,加强全天候不间断动态监管。

十四、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周”“生态文明进校园等活动,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统筹推进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参与度。

加快构建绿色生活方式。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倡导社会、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低碳社会建设,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促进人们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向低碳模式转变,养成健康、低碳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逐步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推进全民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大力推行绿色消费,鼓励使用节能低碳型产品,限制过度包装。大力倡导绿色健康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践行光盘行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发挥政府引领示范作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大力倡导低碳出行,多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汽车、电动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建立低碳生产、低碳消费、低碳生活的社会公共道德准则,倡导绿色居住,节约用水用电,合理控制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指导民众正确选择消费行为,养成绿色消费习惯。

全面推进绿色生活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积极推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以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契机,推动技术研究、标准制定、产品推广及住宅产业化和绿色建筑示范应用,提高居民居住品质。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收运体系前端分类分选,推动垃圾焚烧处理工作落实,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综合利用水平。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

落实企业生态环境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推动企业从源头防治污染,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建立重点工业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承诺制,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排污企业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鼓励企业设立企业开放日、环境教育体验场所、环保课堂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

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主体作用。创新运用新媒体,广泛使用形象直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微视频、有声读物等,拓展信息服务形态和传播形式,根据公众需求和行为进行内容定制与精准推送,正确引导公众舆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鼓励环保志愿者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环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

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保护信息。通过发布短视频、云直播、开放日参观等多种形式,推动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畅通群众信、访、网、电、微等渠道。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鼓励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或专栏,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

十五、保障规划目标按期实现

)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河北省委、省政府以及沧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监督企业落实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从解决当前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本规划任务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行业有效指导、各方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二)抓好资金保障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的总体目标、建设任务及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基金纳入财政预算,政府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公共财政支出。积极争取中央、省及市级层面财政资金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污染排放企业对治污设施建设应投入资金,且负责设施日常运行管护。拓宽投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

(三)强化能力建设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固废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土壤环境监管等急需紧缺领域以及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草、气象等部门生态环保队伍建设,建设专业全面、职责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积极培养、引进科技人才,选择各行业务骨干定期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充实基层生态环保队伍,加强生态护林员、巡河员等业务培训和保障,着力加强乡镇(街道)、区县等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

(四)强化科技支撑

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培育和壮大环保产业,健全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体系,提高先进适用环境技术装备和环境科技咨询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力,支撑生态环境精准治理和科学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高科技人才和团队建设,高水平支撑雄安新区周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

(五)规划评估调整

定期组织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进展情况,2023年底,对本规划及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依据中期评估结果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2025年底,对本规划及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为十五五规划编制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