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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教育体育局职能

2021/06/27

机构名称:任丘市教育体育局

办公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1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负 责 人:边国锋                          办公电话:0317--2222133




(一)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做好所属科级学校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管理工作。做好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管理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四)统筹管理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

(五)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拟定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起草有关教育体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组织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

(八)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组织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规范性文件,推进素质教育。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政策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地方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指导工作。

(十)负责继续教育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

(十二)拟订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负责中等学历教育、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教师工作。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认定标准;负责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体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的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政策,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任丘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实施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任丘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十)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二)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十三)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二十四)指导、管理全市武术工作,推动武术进校园工作。

(二十五)指导全市性体育社团工作。

(二十六)指导全市老年教育工作。

(二十七)组织指导全市教育体育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二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室电话:0317--222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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