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机构

任丘市民政局职能

2021/06/27

机构名称:任丘市民政局

办公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负 责 人:刘通                            办公电话:0317--2221799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和办法。承办乡镇、街道办事处、村、街道的地名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做好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负责编辑和审定全市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书图资料。

(六)贯彻落实全市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贯彻落实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殡葬管理的违法行为。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沧州市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政策;组织落实国家和省、沧州市扶贫开发规划,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贫困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全市贫困状况的统计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贫困退出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实施扶贫开发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提出本级扶贫开发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使用建议;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开发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扶贫资金、物资的接收、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重大事项调查研究;承担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一篇:

下一篇 :

版权所有:任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河北省任丘市北站西路17号

冀公网安备 13098202000215号???冀ICP备19014362号-1网站标识码:13098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