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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宝188app《任丘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12/14

金博宝188app《任丘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时间:20211215-2021 1229

联系人:贾凤莲、杜继峰

联系电话:0317-33379713337956

意见反馈邮箱:1448993649@qq.com

                                                                      

                                                                      

任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14

任丘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与指导,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省市交安委相关考核要求,结合任丘实际,特修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任丘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交安办”)对各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以下简称“乡镇交安工作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通报。各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对照《任丘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结合本乡镇实际,对辖区各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以下简称“村交安劝导站”)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反映工作情况的原则,实行季考核、年终综合考核的方法,具体如下。

   (一)季考核。市交安委办公室每季度末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各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进行考核排名,考核情况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

   (二)年终综合考核。交安委办公室第四季度末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综合前三季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对各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全年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排名。考核情况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

   (三)随着本市交通安全形势和工作重点的调整,考核内容和分值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年终综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四个层次,根据考核层次给予绩效奖励并通报表彰。

(二)年终综合考核不达标的乡镇交安工作站,由市政府通报批评并给予黄牌警告。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以下考核内容总分为100分)

(一)基础工作(20分)

1、工作例会(5分)。乡镇交安工作站每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月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措施、方案,并撰写会议记录。未落实的扣5分,未撰写会议记录的扣2分。

2、联席会议(2分)。乡镇交安工作站每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及各村劝导站负责人召开一次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撰写会议纪要,未落实的扣2分,未撰写会议纪要的扣1分。

3督导考核(5分)。乡镇交安工作站通过信息平台系统及时对各村劝导站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采集、劝导及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严格信息平台录入要求,发现录入信息不符要求的,及时纠正,在保证工作量的同时必须保证质量。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编发通报,落实奖惩,月通报和季考核要建立档案。其中月通报和季考核两项未落实或落实一项的均不得分,两项均落实的,每缺少月通报的一次扣1分,每缺少季考核档案的一次扣2分。

4、宣传教育(5分)。根据辖区交通安全实际情况,乡镇交安工作站每月组织乡镇交警中队、各村劝导站、校园安全员开展不少于3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建立宣传教育档案。未开展并未建立档案的不得分,少一次扣1分。

5、隐患排查整改(3分)。组织工商、公安交管、综治办及各村劝导站对辖区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容易整改的不等不靠立即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的,拿出整改意见上报市交安委办公室,同时建立档案。未落实排查整治的不得分,未上报的扣2分。

(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80分)。

乡镇交安办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将机动车信息、驾驶员信息、无牌外籍机动车信息、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劝导、道路隐患排查整治、交通违法查处、简易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例会及联席会议等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数据及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1、辖区村劝导站交通安全工作(60分)

乡镇交安工作站负责村劝导站的劝导、宣传教育等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及时将劝导、宣传教育等交通安全工作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录入农村系统APP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占48分、摸排工作占12分。村交安劝导站每个系统账号每月交通安全劝导工作任务基数为60条。辖区内有20%以上村劝导站工作量不达标的,扣10分。以图片内劝导员身着劝导服,在村道或劝导点与车辆驾驶员或行人进行劝导为标准,随机抽查三个交安劝导站,有一个交安劝导站工作图片不合格率达到10%以上的,扣10分;有两个交安劝导站工作图片不合格率达到10%以上的,扣20分;有三个交安劝导站工作图片不合格率达到10%以上的,扣30分。出现一个村劝导站没有工作量的,得0分。摸排工作分值根据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每季度系统推送的摸排任务量的完成率确定分数。

2、乡镇交警中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0分)

乡镇交安工作站负责乡镇交警中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及时将交通违法、事故处理等工作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录入农村系统。乡镇交警中队未达到要求工作量的,扣5分。乡镇交警中队未达到工作信息录入要求的,扣5分。乡镇交警中队没有工作量的,得0分。

3、辖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10分)

乡镇交安工作站负责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宣传教育工作的督导和指导,及时将劝导、宣传教育等交通安全工作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录入农村系统APP。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占7分、宣传教育工作占3分。学校每个系统账号每月交通安全劝导工作任务基数60条,每月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基数30条。以图片内学校安全员身着劝导服,在学校门口与车辆驾驶员或行人进行劝导为标准,随机抽查三个学校,有一个学校工作图片不合格率达到10%以上的,扣1分;有两个学校工作图片不合格率达到10%以上的,扣2分;有三个学校工作图片不合格率达到10%以上的,扣3分。出现一个学校没有工作量的,得0分。

(三)附加项

(一)先进经验、工作亮点被乡镇、任丘市、沧州市、河北省级部门观摩学习的,加5101520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事迹被任丘市、沧州市、河北省、国家级部门报道的,加5101520分。

(二)开展临时性交通安全摸排工作(如:面包车、报废车摸排,重点驾驶人违法清零等),根据完成任务工作量比例加分,每项最高加10分。

(三)每季度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超过基础任务数时,按照(完成总任务数—基础任务数)/乡镇农村总数的方式,给予最高的乡镇加20分;其它乡镇按照(农村平均超额完成任务数/最高农村平均超额完成任务数)×20的方式给予加分。此项最高加分为20分。

(四)乡镇交安工作站组织辖区各村自筹资金按照沧州市《农村地区静态交通文明示范村创建方案》要求,打造静态交通文明示范村,在年终考核中,每打造一个合格的静态交通文明示范村加10分。

本考评考核办法从202211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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