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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卫生健康局金博宝188app印发《任丘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分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总医院及各二级医院,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修订的任丘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任丘市卫

 202449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任丘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做好我市鼠疫防控工作,防止疫情传播和蔓延,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据《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河北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沧州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人间监测,及时发现鼠疫病例,严防本地传播,强化应急准备,有效应对疫情”为防控工作重点,加强鼠疫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各项措施,有效防止疫情的输入、传播和蔓延。

二、工作原则

坚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切实强化各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各项鼠疫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应急指挥体系

(一)应急指挥部启动原则

我市周边毗邻地区发生人间鼠疫疫情后,应在全市卫生健系统内部启动毗邻地区的应急反应措施,成立相应指挥机构负责指挥我市做好鼠疫防范与应对准备工作。

我市发生人间鼠疫疫情后,依法依规及时启动鼠疫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鼠疫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依据《沧州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规定,成立任丘市卫生健康鼠疫控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全市鼠疫防控工作。指挥长由市卫生健康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包括局办公室、应急办、疾控科、医政科、财科、法监科、健教中心和中医科有关负责同志。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卫生防疫组、医疗救治组、卫生监督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生物安全管理组和专家组。

1.综合组(牵头科室:应急办  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有关鼠疫疫情防控的准备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综合汇总疫情防控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组织开展鼠疫疫情防控工作。

2.卫生防疫组(牵头科室:疾控科)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鼠疫疫情有关处置工作,进行疾控专业人员培训;加强鼠疫监测、流调和报告管理工作;做好疾控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

3.医疗救治组(牵头科室:医政科)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鼠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组建、派遣医疗救治专家队伍,指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及时修订完善救治工作方案、诊疗规范和技术要求等,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培训,规范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指导做好院感防控;组织开展救护车辆专项整治,规范各地救护车辆运行管理;疫情发生后,汇总全市医疗救治情况,总结交流临床诊治经验,指导各地做好医疗救治。

4.卫生监督组(牵头科室:法监科)

主要职责:依法组织开展鼠疫疫情防控的执法监督工作,参与鼠疫疫情相关方案的制定修订和培训演练。

5.宣传组(牵头科室:健教中心)

主要职责:适时组织开展鼠疫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协调宣传部门,做好媒体和公众公共卫生风险沟通工作。

6.后勤保障组(牵头科室:规财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鼠疫疫情防控工作经费,落实鼠疫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卫生应急物资需求

7.生物安全管理组(牵头科室:医政)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临床样本运输的管理。

(三)应急专家咨询组

成立鼠疫疫情处置应急专家咨询组。其主要职责:根据监测、报告等综合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提出预警、分级、启动、终止响应等意见;对鼠疫控制应急准备、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对鼠疫控制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等。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疫情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发热病人实行严格预检分诊,特别是对有高热、咳嗽、咳血、淋巴结肿大症状的患者,要详细询问病史、接触史和旅行史,做好相关登记。对到过鼠疫疫区或有相似症状患者接触史的发热病人,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按规定做好鼠疫应急监测工作,实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二)病例排查

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在接诊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患者时,必须开展鼠疫病例排查。

1.高热,有流行病学史。

2.不明原因高热病人。

3.高热、有鼠疫相关症状、体征。

由发热门诊执行职务的医师负责使用快速检验方法(免疫胶体金抗体/抗原试验)对需排查病人进行快速诊断。对使用快速检验方法(免疫胶体金抗体/抗原试验)阳性的病例,接诊医疗机构要立即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信息报告

1.责任报告人及单位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是人间鼠疫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

2.人间疫情报告

医疗机构发现疑似鼠疫病例,应立即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控中心接报后立即启动调查核实等处置程序并严格按传染病疫情和重大事项信息报告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判定为人间鼠疫或疑似人间鼠疫疫情后,市卫生健康在接到报告后半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同时向沧州市卫生健康委报告。

3.鼠间疫情报告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动物鼠疫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在判定发生动物鼠疫疫情后,责任报告单位要在1小时内完成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卫生健康报告,市卫生健康要在1小时内完成向市委、市政府和沧州市卫生健康委报告。

(四)隔离封锁

1.划定大小隔离圈(依据医院布局,发热门诊为独立建筑时,将发热门诊划定为小隔离圈,此时可不划定大隔离圈;如发热门诊为医院门诊大楼内部则将发热门诊划定为小隔离圈,门诊大楼为大隔离)。

2.进行封锁控制(由公安部门配合大小隔离圈内禁止人员出入)。

3.如病人在医院隔离区域单人单间情况下,数量超过隔离区容纳量时进行转运。

4.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隔离医学观察。

(五)定点医院选择

沧州市传染病医院确定为鼠疫病人定点救治医院。任丘市人民医院作为隔离医院定点医院相关科室设置要求相对独立、医疗条件较好、有一定物资储备

(六)病例转运

1.转运救护车辆车载医疗设备(包括担架)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密封隔离,具备负压功能,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城,配各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2.医务人员穿工作服、隔离衣,戴手套、防护帽、N95防护罩;司机穿工作服,戴N95防护口罩、手套。

3.医务人员、司机接触鼠疫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要及时更换防护物品。

4.医务人员和司机的防护,车辆、医疗用品及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

5.转运鼠疫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救护车辆及车内设备必须消毒后再转运下一例患者。

6.转运过程中由公安部门全程护送,确保安全。

(七)疫情处置

鼠疫疫情发生后,要按照《人鼠疫疫区处理标准及原则(GB15978-1995)》规定,组织相关人员核实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对场所实施消毒、灭蚤灭鼠等措施。

(八)医疗救治

对发现的鼠疫病例,要按照原卫生部《鼠疫诊疗方案(试行)》要求,尽快将病例送当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各地定点医院要全面做好收治病人的各项准备。

定点收治医院要做好医务人员和收治医疗机构内的感染控制。病例达到原卫生部《鼠疫诊疗方案(试行)》要求后,方解除隔离治疗。

(九)社区、学校及重点部位的防控

鼠疫疫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开发区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对疫点隔离措施提供保障,包括对医学隔离观察人员的后勤供应等,严格落实社区、专业防控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对缺课缺勤病因要追查询问,及时跟踪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加强对学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要做好宾馆、饭店、会议室等封式公共场所室内通风和卫生清洁工作。对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要每日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

加强对大型工地施工人员生活居住场所的防控管理,落实防控措施及人员登记。大型活动举办单位要制定应对预案,做好场所消毒;发现高热、淋巴结肿大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十)宣传干预

鼠疫疫情发生后,在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等入口的明显处,放置鼠疫防控知识折页、传单等材料,张贴宣传画等,宣传防病知识,提高全民防病能力。同时要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对大众进行鼠疫防控及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继续加强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和宣传教育动态调整机制,掌握舆情引导主动权,以稳定民心,确保发展,维护稳定。

五、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

完善鼠疫监测体系,不断强化鼠疫监测技术和能力。要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监测点,坚持固定与流动监测相结合、以流动监测为主的原则,扩大监测覆盖范围,提高监测质量。各级医疗机构应开展鼠疫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对鼠疫病例(含疑似病例)实行“首诊医生责任制”。

加强鼠疫应急能力建设,提高鼠疫的应急反应能力。按照国家统一的“鼠疫应急装备标准”,规范鼠疫应急队伍、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鼠疫实验室建筑规范”和“鼠疫实验室装备规范”,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鼠疫防治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通过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能力和水平。

改进鼠疫监测实验室检验技术和方法。实行核酸序列检测、抗原快速检测、酶联免疫吸附实验等检验技术,改善鼠疫监测常规检验检测方法,提高实验室检验水平。

(二)物资保障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建立动态鼠疫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健全鼠疫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发生鼠疫疫情时,应根据应急处理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短时效和过期物品要及时更换。

(三)经费保障

按规定落实鼠疫防治和疫情应急处理经费,确保鼠疫防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预案的制订

本预案由市卫生健康制订并组织实施。根据鼠疫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并按规定公布。

七、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卫生健康负责解释。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任丘卫生健康办公室                20244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