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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金博宝188app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沧州市水务局《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任丘市安委办《任丘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局相关科室和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机制(以下简称“六项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严格管控,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水利基础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加强水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落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应入必入、应保尽保”的原则,全面落实安责险,最大程度发挥保障作用。强化增发国债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紧盯高处作业、临边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有限空间、施工现场交通、特种设备等高风险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国债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招投标程序,择优选取中标单位,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督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强化信用监管,及时公示有关企业失信信息。

(二)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加强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开展堤防达标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加强堤防隐患整治,2026年底前实现三级以上骨干堤防基本达标。加快推进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及安全设施建设,提升蓄滞洪区安全运用能力。

(三)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对中型水闸、三级以上堤防加快推进标准化管理达标工作,2025年之前中型水闸和三级以上堤防基本实现标准化。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确保供水安全。

(四)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管控。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2024年底前局属单位要实现“六项机制”全覆盖,以示范建设单位为抓手,2025年底实现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项目“六项机制”全覆盖,2026年底实现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全要素、全过程、全链条风险管控。持续推动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2025年底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五)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健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实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实行闭环管理。  

(六)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精准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水务局质安站每年组织对水利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开展能力培训,三年全覆盖。建立“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检查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力的科室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围绕典型事故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七)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力度。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在线安全监管、自动化监测控制和预报预警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运用。

(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宣教演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实施统一教育培训。水务局质安站每年组织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年全覆盖。严格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时间步骤

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至3月)。水务局制定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开展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局相关科室和单位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要求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局相关科室和单位按照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推进“三年行动”。建立问题隐患数据库,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治本攻坚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会诊、推广经验等方式,加大治本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有益做法,推出一批可借鉴的先进典型经验、一批可转化的安全科技成果、一批可推广的安全示范工程,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避险救助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及时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有关业务科室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保障安全投入。局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病险工程除险加固等资金,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和应急处置经费等费用。

(三)完善长效机制。局相关科室和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水利设施公共安全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全面推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等有关制度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

(四)强化督导问责。局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推动力度,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末梢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