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025/03/11
任丘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任丘市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任市监函〔2025〕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一步规范随机抽查流程。
(二)持续深化部门联合抽查,进一步拓展“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模式,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
(三)持续推进差异化抽查,巩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结合投诉举报、舆情监测、风险预警等情形,进一步拓展、深化运用场景,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四)进一步规范检查行为,回应经营主体和社会关切,有效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避免随意、任性、运动式检查。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95%。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加大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
(二)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综合执法大队要对照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结合部门职能,按照分级管理、合理分工的原则,全面梳理全市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领域、城市客运和出租公司以及公路工程等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交通行政执法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监管事项合法、齐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综合执法大队依据监管职责和内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健全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确保抽取程序公平公正,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综合执法大队根据监管领域的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增加与其他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覆盖面、占比率。推行交通运输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机制,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应增加监管抽查频次;对信用优良的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效能,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出行便捷、安全。
(五)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寓服务于监管的理念,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经营主体问题和诉求,着力推进服务型执法。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通过设立公开专栏、网上公示等方式,主动公开交通部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计划、检查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五申
副组长:郑铁牛 陈铁忠 陈学宾
组 员:魏会艳 栗国领 张永辉 宋健康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加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规范入企检查行为。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审查,无执法资格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双随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随机抽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检查事由,严禁超越执法门类、超越执法范围执法。
任丘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