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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宝188app公开征集任丘市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机构的公告

2023/11/30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金博宝188app印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金博宝188app印发〈河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冀退役军人厅发〔2022〕25号)等政策规定和沧州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技能培训机构,负责承接我市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技能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对象

依法批准设立并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类型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能够进行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遵守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内容完善,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等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具有较丰富的办学经验,培训质量较高;

(五)具有与培训专业相衔接的就业渠道。

四、申报流程

具备申报条件有承训意愿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可向任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承训申请,填写《任丘市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和《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培训费用统计表并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申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材料(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单位登记证书、占地面积、教室面积、教学资质、培训科目、教学设备、宿舍条件、实习基地等材料等)、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近年来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就业跟踪反馈、相关照片及获奖证明材料等。相关纸质材料报送任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申报时间

2023年124日至2023年1214,过期不再受理申报

六、相关要求

(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须按照“实名制、可追溯”的培训规范要求,完善培训流程,做到实名真实培训,培训全程留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周密组织培训,认真考核评价,同时建立培训信息台账和培训档案,并对培训过程进行全程留痕留痕资料留存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二)任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行日常检查、年度评估。通过实地检查核实、查看原始资料、照片视频和财务凭证、电话回访、不定期暗访等方式,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照出勤率对学员进行生活补助,对未到训的学员不予补贴各项费用。学员培训期内平均到课时数低于总课时数70%的承训机构,根据培训协议扣减培训费用,下年度取消其承训资格。

(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情形之一的,3年内不予选用:

1.有培训调查满意率不达标的;

2.未严格履行培训协议的;

3.教学质量低,学员就业率未达到约定标准的;

4.存在套取资金、虚假培训等违法违规问题的;

5.其他影响承训工作的情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将对报名的培训机构通过审查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报名资质和条件,择优选定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法人、业务范围、专职教师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申请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安伟童,联系电话:0317-2221202

附件:1.任丘市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2.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培训费用统计表

                                          任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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