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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科技工信和商务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任科工商字﹝2023﹞12号                      

任丘市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2023年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任丘市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依据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2023年 7月 31日(含)前设立的、已成立状态的企业。
(二)抽查比例:依据抽查对象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等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方式组织进行,对信用等级为B类、C类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三)抽查时间:2023年8月1日— 9月 10日
二、抽查内容及依据
根据《任丘市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检查以下内容: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食盐专营办法》、《洗染业管理办法》、《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对已备案登记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保证此次抽查顺利实施,成立企业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彦民任组长,副局长路亚辉、李晓江、张涛、周胜国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政策法规科负责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主管副局长张涛同志负责此次抽查的总体部署、跟踪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并协调相关科室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明确抽查流程。按照《任丘市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事项,对抽查对象所涉及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各科室要密切沟通,确定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事项及内容,确保抽查工作不缺项、不漏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公示抽查结果。抽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
(四)抽查结果后续处理。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当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抽查是我局2023年开展对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抓好宣传。“双随机”抽查涉及广大市场主体,各科室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市场主体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市场主体违法经营行为。
(三)搞好协调。抽查工作流程复杂,各科室要发挥切实作用,积极协调推进抽查工作,其它科室要主动配合,按规定时限完成抽查任务。
(四)及时反馈。各科室要注重总结经验,好的做法要及时上报。抽查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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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