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部门规范性文件《任丘市科技创新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二次常务会审议通过,2022年3月6日公布,自2022年3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3月6日。
二、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从基本情况、取得成效等方面对《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总结分析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现了出台目的,是否需要修订或者废止。
三、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
《办法》于2022年3月6日起施行,现实施一年多,市科技工信和商务局系该《办法》的起草部门和实施主体,因此由市科技工信和商务局负责实施后评估。因受疫情影响,该《办法》自实施以来,科技创新项目贷款意愿不强,但从今年开始,我市经济逐渐恢复正常。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继续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创新方式,提高科技型企业对贷款保险的认知度;二是要严格监督贷款程序和贷款企业;。
四、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从总体上看《办法》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制定程序合法,与上级实施的相关文件不存在抵触,社会各方面普遍接受。
(二)下一步建议。建议该《办法》继续实施。
任丘市科技工信和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