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6

2023/11/30

                               任丘市2021年-2022年采暖季气价补贴绩效评价报告
任丘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于2023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对任丘市2021年-2022年采暖季气价补贴进行了绩效评价,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是任丘市农业农村局以及项目相关单位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有关程序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对项目做出客观的评价。我们的评价工作是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任丘市财政局《金博宝188app印发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进行的。评价过程中我们对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场走访,审阅了相关文件、检查了相关财务记录并查阅了其他相关资料,我们相信,我们的工作为发表绩效评价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现将评价内容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背景
2018年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作为一项重要的环保工程,气代煤在农村地区的部署与实施,进一步改善了生态环境问题。依照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博宝188app完善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助长效机制的通知》(冀代煤办【2021】33 号)和沧州市财政局《金博宝188app调整冬季清洁取暖补贴政策的请示》(沧市财建【2022】38 号)要求,对使用天然气取暖的农户进行用气补贴,以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对气代煤政策的有效推进。
2、项目主要内容
我市2021年-2022年取暖季气代煤补贴发放共涉及144392户,按据实用气量核算,每方补贴1元,最高补贴1200元,实际补贴用气量为11126.5万立方米。
3、项目实施主体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是任丘市农业农村局,由任丘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管理工作,专用经费的管理、使用、监督等具体工作。
(二)项目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本项目资金来源是省级资金、沧州市级资金,任丘市财政本级资金。
我市2021-2022年采暖季用气户据实补贴已核算完成,共有144392 户享受气价补贴,共需补贴资金 11126.5万元,按照省、市、本级财政补贴比例,任丘市本级财政补贴资金 7326.57768万元。以上数据均不含北三乡用户应补贴资金。截至2022年9月,资金补贴工作已完成。
(三)项目绩效评价目标
对2021年-2022年采暖季农村用气户据实补贴,按每方补贴1元计算,共有144392户享受气价补贴政策,及时兑付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有效控制PM2.5浓度,带动环保产业发展,提升群众对清洁取暖运行工作的满意度。
(四)项目政策依据
1、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2、河北省财政厅《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冀财预[2013]237号);
3、财政部金博宝188app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
4、《河北省人民政府金博宝188app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76号)
5、任丘市财政局《金博宝188app印发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6、《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博宝188app完善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助长效机制的通知》(冀代煤办【2021】33号)
7、《沧州市清洁能源供暖(气、电代煤)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沧州市财政局、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博宝188app完善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助长效机制的意见》沧代煤办【2022】12号
二、绩效评价工作安排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对象
2021年-2022年采暖季气代煤项目补贴资金。
2、绩效评价范围
2021年-2022年采暖季气代煤项目补贴资金的预算安排、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及指标设定及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情况,项目产生的效益及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等情况。
3、绩效评价目的
(1)专项资金安排、拨付情况。包括项目立项、政策依据是否充分;资金安排是否紧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程序到位;涉及的相关部门是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地方是否在项目资金申请前、下拨后开展核查、追踪问效等有关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使用单位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现有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使用资金;单位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否健全、规范;资金支出范围和进度与申报预算(计划、预期目标)是否相符,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任务。
(3)专项资金绩效情况。通过评价取得数量、质量等指标资料,围绕绩效目标,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分析、调查问卷等方式,对专项资金实施效果,在促进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二)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坚持真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实施单位自评与工作小组抽查评价相结合,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工作评议法等综合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成立专项绩效评价工作组,对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和分析,并制定了项目评价实施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具体实施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人员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相关单位对本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从任丘市农业农村局收集整理了相关材料,包括项目政策依据、批复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备案资料、预算拨付文件、财务明细账、资金收支手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结算审计报告,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其次,为了详细了解该项目实施后效益情况,通过调查问卷、询问管理人等方式对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根据被评价项目内容和性质,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方面设计了四个一级指标,十个二级指标和十九个三级指标。对每项三级指标分别赋予了不同分值,总分共100分。其中,决策方面占比15%,过程方面占比20%,产出方面占比40%,效益方面占比25%。评分标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0-90分(含70分)为良好,60-70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项目综合评价情况
评价工作组于2023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到任丘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查阅相关的财务资料及抽查了档案的保管、记录情况,向相关人员了解了任丘市2021年-2022年采暖季气价补贴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及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
1.评价工作组对任丘市2021年-2022年采暖季气价补贴运行费财政拨款项目实地调研并收集相关资料。
2.评价组到任丘市2021年-2022年采暖季气价补贴实地调研并了解项目实际运行情况。
3.根据调研结果和收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综合评定绩效等级。
4.根据调研结果、收集资料及综合评定的绩效等级,科学撰写评价报告。
根据本次绩效得分评分标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0-90分(含70分)为良好,60-70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综合评分本项目绩效指标得分为 88分,绩效评分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任丘市2021年-2022年采暖季气价补贴“决策”指标评价分析情况。
1.项目立项
①项目立项规范性
该指标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该项目符合《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博宝188app完善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助长效机制的通知》(冀代煤办【2021】33号),符合任丘市发展规划,项目立项与任丘市农业农村局职责相符。
该项目的申请、设立均按照规定的程序,项目实施符合合法性、合理性原则,本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的要求,本项指标得3分。
②项目依据充分性
该指标评价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该项目属于气代煤补助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任丘市发展规划,该项目的依据是:依照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博宝188app完善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助长效机制的通知》(冀代煤办【2021】33 号)和沧州市财政局《金博宝188app调整冬季清洁取暖补贴政策的请示》(沧市财建【2022】38 号)要求,对使用天然气取暖的农户进行用气补贴。本次评价绩效目标的设置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定,与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工作要求。本项指标得2分。
二级指标“项目立项”总体得分5分。
2、绩效目标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
该指标评价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此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对2021年-2022年采暖季农村用气户据实补贴,按每方补贴1元计算,共有144392户享受气价补贴政策。
项目绩效目标明确,与任丘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内容有相关性,项目的预期效益和效果符合政策业绩水平,并且与资金相匹配。本项指标得分3分。
②绩效目标明确性
该指标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此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程度。
本项目已设定绩效目标,但绩效目标没有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未制定相关的项目实施方案,扣1分。本项指标得1分。
二级指标“绩效目标”总体得分4分。
3、资金投入
①预算编制科学性
该指标评价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本项目编制预算,且预算内容与实际内容相匹配,预算依据充分合理,预算的投资额与任务相匹配。本项指标得分2分。
②资金分配合理性
该指标评价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情况。
项目资金基本上已按要求规定拨付用气户。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与项目单位相适应,本项指标得分3分。
二级指标“资金投入”总体得分5分。
综上所述一级指标“决策”总体得分14分。
(二)任丘市2021年-2022年采暖季气价补贴“过程”指标评价分析情况。
1、资金管理
①资金到位率
该指标评价项目一定时期内落实到项目资金和预算安排到项目资金的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按照冬季取暖运行补贴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气价补贴原则上每年取暖季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坚决防止发生运行补贴拖欠问题。2021年-2022年采暖季气价补贴实际于2022年9月完成,补助资金不能在规定时间到位,资金到位率低。本项指标得4分。
②预算执行率
该指标评价项目一定时期内实际支出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的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占实际到位资金的100%,本项指标得5分。
③资金使用合规性
该指标评价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本项目拨付资金由气化任丘工程指挥部申请拨付各级资金的请示,财政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各乡镇、办事处,各乡镇将运行补贴资金分别拨付到燃气公司专用账户,同时提交补贴户明细,燃气公司将资金一一拨付到农户卡中。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本项指标得5分。
二级指标“资金管理”总体得分14分。
2、组织管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
该指标指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该项目根据《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博宝188app完善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助长效机制的通知》(冀代煤办【2021】33号)办法进行,没有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扣2分,本项指标得分0分。
②制度执行有效性
该指标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该指标项目资金拨付只有拨付各乡镇办事处国库支付凭证,乡镇拨付燃气公司及燃气公司拨付各农户资料不齐全。扣1分,本项指标得分2分。
二级指标“组织管理”总体得分2分。
综上所述该一级指标“过程”得分16分。
(三)任丘市2021年-2022年采暖季气价补贴“产出”指标评价分析情况
1、产出数量
实际完成率
本指标是指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2021--2022年我市冬季取暖用户144392户,总用气量为1.2340亿立方米。已完成既定目标。本项指标得分10分。
2、产出质量
质量达标率
本指标是指项目完成的资金覆盖率及发放合格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2021年-2022年采暖季气价补贴本级财政资金7326.57768万元,实现补贴资金覆盖率100%,补贴资金发放合格率100%,本项指标得分10分。
3、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率
本指标是指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与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取暖季气价补贴资金发放原则上是每年取暖季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即每年6月底完成,2021年-2022年取暖季气价补贴实际发放时间是2022年9月,发放时间延迟。本项指标扣2分,得分8分。
4、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
本指标是指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与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取暖季气价补贴核算方法是:按据实用气量核算,每方补贴1元,最高补贴1200方,符合省、市级规定,该项目实际所耗费的支出与计划完成目标耗费的支出一致,本项指标得分10分。
综上所述该一级指标“产出”得分38分。
(四)任丘市2021年-2022年采暖季气价补贴“效益”指标评价分析情况
1、社会效益
该指标指项目实施后对群众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促进了我市气代煤取暖持续发展,使农户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促进了燃气公司持续发展,降低了我市企业因大气污染企业停工停产的天数,带动了我市环保产业的发展,提高了群众对清洁取暖运行工作的满意度。提高了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本指标得分6分。
2、经济效益
该指标指项目实施对群众经济收益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取暖季气价补贴资金足额拨付,有效减轻农村用户使用天然气取暖费用支出,减轻农民经济负担。本项指标得分5分。
3、生态效益
该指标指项目实施后对群众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气代煤取暖有效的减少了大气污染,降低污染指数。提高了当地的空气质量,改善了任丘市的环境质量,提升了任丘市的城市形象,有利于任丘市建设成为宜居的生态城市。本指标得分5分。
4、社会公众满意度
该指标是指项目实施对居民生活环境改善,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
该项目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方式了解居民对该项目的满意程度,本次绩效评价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综合分析,居民生活环境满意度非常高。本项指标得分4 分。
二级指标“项目效益”总体得20分。
综上所述该一级指标“效益”得分20分。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
取暖季气价补贴巩固和提升了“双代”改造工作成效,推动了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可持续运行,减轻了天然气取暖户贫困家庭负担,确保广大群众安全清洁温暖过冬。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管理制度及安全性不足
项目实施单位未针对该项目制定总体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项目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项目组织管理不够规范
对管理人员职责不能进行细化、未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对其进行规范、约束,项目组织管理不够规范。
(三)补贴款项发放不及时
气代煤补贴款项不能按照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助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及时发放,补助款拖延。
六、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项目整体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建议实施单位结合实际情况,会同相关科室制定针对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建立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
(二)建立健全组织结构建设、明确分工
建议实施单位加强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职能,同时细化管理人员职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建议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在精准核实的前提下,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七、结果应用
财政部门应加强规范项目实施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对项目实施单位规范责任制度、加强责任约束、保障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任丘市2021年-2022年采暖季气价补贴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任丘市2021年-2022年采暖季气价补贴绩效评价得分表




任丘市华诚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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