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14

2023/11/30

                           任丘市2022年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任丘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于2023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对任丘市2022年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是任丘市教育体育局以及项目相关单位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有关程序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对项目做出客观的评价。我们的评价工作是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任丘市财政局《金博宝188app印发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进行的。评价过程中我们对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场走访,审阅了相关文件、检查了相关财务记录并查阅了其他相关资料,我们相信,我们的工作为发表绩效评价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现将评价内容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背景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着学生身体发育和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金博宝188app印发在全省农村小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财(2019)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金博宝188app下达2019年省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资金)的通知》(冀教财(2019)13 号)文件精神,任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任丘市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有效落实。目前,任丘市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共覆盖农村小学 123所,受益学生 48849 名。
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是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政府、家庭、社会力量共同承担膳食费用机制,有效提高供餐质量、稳步推进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小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健康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成立了任丘市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营养办”)设在市教体局,由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配备工作人员4人,负责统筹协调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该项目是对农村(含民办学校学生,不含县政府驻地就读学生)小学生,采取课间加餐模式,每生每天补助2.5元(一盒学生饮用牛奶、一个鸡蛋)、全年供餐 200 天,每生每年补助 500 元。2022年该营养改善计划共覆盖农村小学123所,受益小学生48849名。
学生奶供应企业每年由沧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招标采购,2022年任丘市学生奶供应单位为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每盒学生奶中标价1.8元/盒。鲜鸡蛋供应企业每年由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2022-2023学年鲜鸡蛋采购中标情况:一标段是石家庄经昌商贸有限公司、二标段是衡水华韬商贸有限公司,中标价 0.7元/枚。
3、项目实施主体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各个农村小学,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供餐模式,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对食品安全及资金安全负责。
(二)项目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本项目资金来源是省级资金、本级财政资金。
任丘市教体局2022年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预算资金为25710000元,其中省级资金12530000元,县级配套资金13180000元。根据相关收支明细表及相关支出凭证,2022年1-12月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20502473元,    其中:鸡蛋5686331元、学生奶14816142元,其中:2022年1-12月拨付项目资金13803022元,2023年3月拨付项目资金6699451元,本级资金支出10251236.50元,省级资金支出10251236.50元 ,2022年度剩余省级资金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三)项目绩效评价目标
该项目绩效评价目标是: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系统中实际实际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学生人数为依据,按时、足额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专项资金。任丘市2022年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共覆盖123所小学,受益学生48849人,每生每天补助2.5元(一盒学生引用牛奶、一个鸡蛋),全年供餐200天,每生每年补助500元。确保营养改善计划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小学生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改善弄农村义务教育小学生营养状况,逐步提高农村小学生健康水平。
(四)项目政策依据
1、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2、河北省财政厅《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冀财预[2013]237号);
3、财政部金博宝188app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
4、《河北省人民政府金博宝188app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76号)
5、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金博宝188app印发在全省农村小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财【2019】9号)
6、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金博宝188app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通知》(冀教财【2022】5号)
7、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七部门《金博宝188app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
8、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金博宝188app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
9、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金博宝188app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0】82号)
10、任丘市教育体育局《金博宝188app印发任丘市教育体育局金博宝188app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任教体通【2019】85号)
10、任丘市教育体育局《金博宝188app实施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经费预算的请示》(任教体请【2019】184号)
二、绩效评价工作安排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具体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确认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通过分析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评价对财政资金投入是否实现了对应的社会效应,真实反映了财政资金在改善任丘市农村小学生营养状况,健康水平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促进和完善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坚持真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实施单位自评与工作小组抽查评价相结合,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工作评议法等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实地评价,资料查阅,数据分析和取证。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成立专项绩效评价工作组,对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和分析,并制定了项目评价实施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具体实施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人员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相关学校对本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从任丘市教育体育局及相关小学收集整理了相关材料,包括项目政策依据、批复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备案资料、预算拨付文件、财务明细账、资金收支手续、等相关文件,其次,为了详细了解该项目实施后效益情况,通过调查问卷、询问管理人等方式对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根据被评价项目内容和性质,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方面设计了四个一级指标,十个二级指标和十八个三级指标。对每项三级指标分别赋予了不同分值,总分共100分。其中,决策方面占比15%,过程方面占比20%,产出方面占比40%,效益方面占比25%。评分标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0-90分(含70分)为良好,60-70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项目综合评价情况
评价工作组于2023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到任丘市教育体育局及相关部门查阅相关的财务资料及抽查了档案的保管、记录情况,向相关人员了解了任丘市2022年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及支付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
1.评价工作组对任丘市2022年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运行费财政拨款项目实地调研并收集相关资料。
2.评价组到任丘市2022年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相关学校调研并了解项目实际运行情况。
3.根据调研结果和收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综合评定绩效等级。
4.根据调研结果、收集资料及综合评定的绩效等级,科学撰写评价报告。
根据本次绩效得分评分标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0-90分(含70分)为良好,60-70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综合评分本项目绩效指标得分为 87分,绩效评分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任丘市2022年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决策”指标评价分析情况。
1.项目立项
①项目立项规范性
该指标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和机构广泛征询意见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金博宝188app印发在全省农村小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财【2019】9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金博宝188app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通知》(冀教财【2022】5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七部门金博宝188app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金博宝188app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等文件,该项目的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项目实施符合合法性、合理性原则,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的要求,本项指标得3分。
②项目依据充分性
该指标评价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该项目属于农村义务教育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任丘市发展规划,能够与任丘市教育体育局及相关小学的部门职能职责相匹配适应,属于部门履职所需,未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该项目的依据是:《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七部门金博宝188app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金博宝188app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金博宝188app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0】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本次评价绩效目标的设置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定,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工作要求。本项指标得2分。
二级指标“项目立项”总体得分5分。
2、绩效目标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
该指标评价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此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绩效目标明确,与任丘市教育体育局实际工作内容有相关性,项目的预期效益和效果符合政策业绩水平,并且与资金相匹配。本项指标得分3分。
②绩效目标明确性
该指标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此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程度。
本项目已订立绩效目标,但部分绩效目标没有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扣1分。本项指标得1分。
二级指标“绩效目标”总体得分4分。
3、资金投入
①预算编制科学性
该指标评价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本项目已编制预算,且预算内容与实际内容相匹配,预算依据充分合理,预算的投资额与任务相匹配。本项指标得分2分。
②资金分配合理性
该指标评价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情况。
该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相适应,本项指标得分3分。
二级指标“资金投入”总体得分5分。
综上所述一级指标“决策”总体得分14分。
(二)任丘市2022年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过程”指标评价分析情况。
1、资金管理
①资金到位率
该指标评价项目一定时期内落实到项目资金和预算安排到项目资金的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2022年安排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预算资金2571万元,2022年实际到位资金1380.3022万元,资金落实不到位。本项指标得3分。
②预算执行率
该指标评价项目一定时期内实际支出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的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本项目预算执行率100%,本项指标得5分。
③资金使用合规性
该指标评价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本项目拨付资金由任丘市教育体育局提出项目资金的请示,财政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拨付,资金的拨付基本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通过抽查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项指标得5分。
二级指标“资金管理”总体得分13分。
2、组织管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
该指标指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任丘市教育体育局、任丘市财政局、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任丘市农业农村局四部门联合制定了《金博宝188app任丘市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方案》;任丘市教育体育局印发了《任丘市教育体育局金博宝188app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任丘市教育体育局金博宝188app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任丘市教育体育局金博宝188app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方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均制定了本学校的具体工作方案,但是有关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具体,扣1分,本项指标得1分。
②制度执行有效性
该指标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该项目已经制度相关的管理制度,但有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一般,项目绩效跟踪执行方面不到位,扣1分,本项指标得分2分。
二级指标“组织管理”总体得分3分。
综上所述该一级指标“过程”得分16分。
(三)任丘市2022年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产出指标评价分析情况
1、产出数量
实际完成率
本指标是指项目实施的实际完成率与计划完成率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该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共补助除城区外小学123所,受益学生48849名,共补助资金2050.2473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完成率100%。本项指标得分10分。
2、产出质量
质量达标率
根据教体局及学校提供的营养餐发放人数表,补助人数覆盖率100%,本项指标得分10分。
3、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率
本指标是指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与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该营养餐补助计划学生在校期间时能及时完成,但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学生在家上网课期间的营养餐即2022年10月-12月营养餐于2023年1月份发放,营养餐补助不及时,同时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报账具有延迟性,2022年10-12月营养餐资金于2023年3月份支出,本项指标扣3分,得分7分。
4、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
该项目计划每生每天补助2.5元(一盒学生饮用奶、一个鸡蛋),全能供餐200天,实际每生每天补助2.5元(一盒学生饮用奶、一个鸡蛋),全能供餐200天,实际所耗费的支出与计划完成目标耗费的支出一致,本项指标得分10分。
综上所述该一级指标“产出”得分37分。
(四)任丘市2022年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效益”指标评价分析情况
1、社会效益
该指标指项目实施对学生及家庭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有效改善了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生活条件及营养状况,使农村小学生的膳食结构得到很好的调整,增强了学生体质,同时减轻了学生家长的负担,促进了教育公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提高民族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本项指标得分12分。
2、可持续性影响
该指标指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性影响情况。
任丘市教育体育局及市财政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确保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确定,资金及时到位,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持续运行。
该项目的实施不断改善了农村小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使农村小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及身心健康状况得到了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持续提升农村小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不断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公平具有持续性的影响。
本项指标得分4分。
3、满意度
该指标是指项目实施对农村小学生及学生家庭的满意度情况。
该项目通过社会调查方式了解农村小学生及学生家庭对该项目的满意程度,本次绩效评价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综合分析,农村小学生及学生家庭满意度非常高。本项指标得分4 分。
二级指标“项目效益”总体得20分。
综上所述该一级指标“效益”得分20分。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
2022年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学生营养状况,提高了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得到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认可,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管理制度及安全性不足
项目实施单位未针对该项目制定总体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岗位制度及定期消毒制度、食品加工制度等相关制度,项目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项目组织管理不够规范
该项目对管理人员职责不能进行细化、未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对其进行规范、约束,项目组织管理不够规范。
(三)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
该项目补助资金合同规定是按月付款,下月结清上月款项,每月结算一次,2022年10-12月补助资金拖延至于2023年3月拨付,资金拨款不及时。
(四)营养餐发放时间滞后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及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文件精神,疫情原因小学生在家上网课期间的营养餐,实施由供餐企业将学生饮用奶配送到家的居家供餐模式,每次配送每名学生不超过30天用量,每月供应量按正常教学天数计算;该项目中农村小学生2022年10月-12月的营养餐于2023年1月7日一次发放(每人发放鸡蛋62个、学生饮用奶62个), 营养餐发放时间滞后。
(五)营养餐补发管理混乱
营养餐补发时,有的学校只是填写“营养餐改善计划鸡蛋牛奶登记表”,有补发时间,有领取人签字,但是具体补发的是哪一天不清晰,管理比较混乱。
六、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项目整体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建议实施单位结合实际情况,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有效运行。
(二)建立健全组织结构建设、明确分工
建议实施单位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统筹、指导和监督职能,同时细化各路段等管理人员职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加强绩效运行监控
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建立部门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逐步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七、结果应用
财政部门应加强规范项目实施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对项目实施单位规范责任制度、加强责任约束、保障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附件1、任丘市2022年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任丘市2022年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表

任丘市华诚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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