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司法局 2024/10/09
任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免罚事项清单
序号 |
违法行为 |
依据 |
使用情形 |
备注 |
1 |
清真食品的专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后印制的 |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三项 |
1.初次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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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单位的字号、食品名称、专用包装物、广告用语或图像,含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忌讳内容的 |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七项 |
1.初次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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