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司法局 2025/03/31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沧任环罚决〔2025〕4号
任丘市幸利达玻璃纤维制品厂: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任丘市北辛庄镇北辛庄村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邵兴利
根据现场检查,本机金博宝188app2025年3月8日对你企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企业涂胶、烘干工序烤布炉正在密闭的车间内生产,其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电捕焦油器水泵没有开启运行没有开启运行,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本机关认为你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有关事实有笔录和照片等证据证明。
你企业在规定的时间未申请听证和申辩,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40的规定,因你企业:1、对环境影响程度,已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但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21%-30%)取分值25%(因该企业配合检查;全面整改并停止违法行为,未造成社会影响和生态破坏,排放的污染物非有毒有害气体,违法行为情节一般);2、违法频次,首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取分值5%;3、是否完成整改,全面整改并停止违法行为,取分值0%;4、是否配合执法检查,配合执法检查,取分值0%;5、对社会影响或生态破坏程度,未造成社会影响与生态破坏,取分值0%。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陆万元整。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收款人:任丘市财政局总预算,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企业任丘市支行,账号:100597272520010001。
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企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任丘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如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确定)直接向任丘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罚没许可证编号:130982059
2025年3年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