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司法局 2023/11/08
审计执法行为用语指引
为加强审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特制定审计执法规范用语指引。
本指引包括行政强制、行政处罚。
一、行政强制或证据保全
1、根据情况,需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示例:“经审计,你(单位)有×××现状(违法行为),违反了《××××》第×条第×款(项)规定,根据《××××》第×条第×款(项)的规定,我局现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转移、损毁、隐匿上述财物”;“××同志(职务),这是我们制作的《查封(扣押)通知书》与《财物清单》”。
2、查封、扣押涉案物品时,应当会同当事人对拟查封物品的具体情况认真清点核实和确认。示例:“按照《查封(扣押)通知书》与《财物清单》的内容,请仔细清点核实和确认。核对无误,请你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
3、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有争议时,应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示例:“如果你对我局查封扣押决定有异议,请你在接到《查封扣押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因案情重大、复杂,需要依法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制作《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5、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示例:“为查清××事实,×××为有关证据,我们将依法对×××物品进行登记保存,请予以配合。这是《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及《财物清单》,请仔细核对,如无误,请在此处签字”。
二、行政处罚
1、调查取证时,调取原始凭证有困难的,可以调取复印件,并要求出具证据的单位或个人签名或者盖章。示例:“你好,为了查清××案情,需调取××文件,这是××文件的复印件,请你核对后注明“此件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在此处签名(或盖章)”。
采取抽样取证的,应仔细核对,并要求被抽样取证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制作《抽样取证记录》。示例:“你好,依据《××法》第××条规定,我们对你单位的××××进行取证。这是《取证记录》,请你核对后,在此处签名”。
2、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应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依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等。示例:“现查明,你(单位)存在×××行为,违反了《××××》第×条第×款(项)规定,根据《××××》第×条第×款(项)的规定,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这是《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请你签收。如果你没有阅读能力,我们可以向您宣读。”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的,应制作《陈述申辩笔录》,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示例:“我们就××一案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申辩,这是《陈述申辩笔录》,请仔细核对,如无误,请在此处签字”。
4、符合听证程序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示例:“如果你对我局拟作出的本次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请你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5、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后,应向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决定和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他的法定受送达人。示例:“经查实,你(单位)有×××行为,违反了《××××》第×条第×款(项)规定,根据《××××》第×条第×款(项)的规定,我局现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你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
6、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有争议时,应告知权利救济途径。示例:“如果你对我局本次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请你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7、当事人拒收《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明确告知拒绝签字后果。示例:“××同志(职务),由于您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在,我们按有关规定将文书留置送达,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8、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诉讼,也不履行有关行政处罚决定,应催告当事人履行并送达《催告通知书》,告知履行内容、期限和后果。示例:“我局于××××年××月××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按规定履行,现向你(单位)进行催告,请你(单位)立即履行××××行政决定。如你(单位)不履行,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