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应急管理局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任丘市司法局 2024/03/13

                            任丘市应急管理局

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了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审核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制定本制度。

二、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包括:

1、法学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金博宝188app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

3、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4、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公共法律知识;

5、法制审核职业道德规范及职业技能的基本常识;

6、必须具备的其他关知识。

三、采取定期培训制度,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学习一次。

四、新进法制审核人员必须参加由市法制办组织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

五、对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学习。

六、法制审核人员的培训学习成绩和平时学习成绩应纳入年终岗位考核,与奖惩挂钩。因其他原因未参加培训、学习的要限期补课,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七、鼓励法制审核人员参加与专业对口的各种形式的学习,提倡自学,在工作中努力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办案能力。

八、本制度自信20208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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