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投诉指南

任丘市司法局 2024/03/15

任丘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投诉指南

   一、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方式和途径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行政相对人依法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任丘市统计局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进行听证;依法向任丘市人民政府法治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依法向有管辖权任丘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

举报和投诉由任丘市统计局办公室受理。 

(一)窗口投诉:

    任丘市新市政府大楼三楼,任丘市统计局办公室。

   (二)电话投诉:

     0317-2218496

(三)电子邮箱投诉:

     rqtjj@126.com

   (四)信函投诉:

   任丘市新市政府大楼统计局办公室。邮编062550。

   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1、办公地址:

   任丘市新市政府大楼三楼统计局办公室

    2、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联系电话:

    0317-2218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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