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司法局 2025/02/26
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金博宝188app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依据河北省、沧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是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任丘的重要抓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透明度、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公正透明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动任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履职。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主动公开执法信息,不断规范办事流程,细化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严格实施,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不得违法增加群众办事条件、环节等负担,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落实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及时、准确、全面、便捷地获取执法信息、办理各种手续、监督执法活动,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中社会关注度高、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
坚持务实高效。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总体要求以及各部门特点,按照河北省、沧州市确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分门别类研究制定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注重提高工作有效性、时效性和针对性,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切实提高执法效能,防止程序繁琐、不切实际。
坚持改革创新。在确保统一、规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指导各部门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更新理念、大胆实践,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不断谋划新思路,探索新机制,总结新经验,培树新典型,展现新作为,更好服务保障任丘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防止因循守旧、照搬照抄。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实现各项制度的相互完善、相互补充,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努力实现对现有执法资源的有效配置,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各种执法资源统筹调配、高效利用,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
(三)工作目标。
深化拓展改革成果,“三项制度”在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各类执法信息依法应公开尽公开,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救济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着力打造透明政府
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救济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行政机关要依法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亮证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应当作适当处理后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不得公开。发现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信息发布机关要及时予以更正。
(四)强化事前公开。要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综合执法改革以及人员调整等情况。
(五)规范事中公示。全面推行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结合诚信体系建设,合理确定检查重点,对诚信企业少检查或不检查,对问题多发企业要盯紧盯牢;加强法律宣传,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办事,不断提高监管效果,降低执法成本。在日常巡查、现场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可采取佩戴执法证件方式,实现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时应当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各行政执法机关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六)加强事后公开。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公示对应的行政执法决定(结果),并在本机关(或政府)门户网站一并公开。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七)完善文字记录。文字记录作为执法全过程记录最基本、最主要方式,要做到及时准确、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各行政执法机关统一使用现行有效的由省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执法文书格式,根据工作实际,确需进一步完善有关执法文书格式的,需报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八)规范音像记录。音像记录作为文字记录的补充,要与文字记录有效衔接,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罚没财物处置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做到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为提高记录效能,降低工作成本,在确保记录效果的前提下,能用文字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不进行音像记录,能用照片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不通过录像的方式进行记录。执法人员制作音像记录应熟练掌握工作技巧,准确把握音像记录的时机、光线、角度、对象、精确度等,规范音像记录信息的后期传输、整理、归档等环节。完成音像记录信息采集后,要注明案件编号、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人、证明对象、信息存放及备份地点等信息,确保音像记录信息准确、安全、有效。
(九)严格记录归档。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存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形成业务流程清晰、数据链条完整、数据安全有保障的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
(十)发挥记录作用。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受理投诉举报、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形成执法数据分析报告,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纠正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建立健全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明确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者资格、查阅范围等,建立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台账,切实加强调阅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安全、有效。
四、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守住合法行政底线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十一)明确审核机构。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落实《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金博宝188app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通知》(冀机编办〔2017〕80号)要求,明确具体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五、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取得实效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也要调整相应组织机制,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组织领导。抓好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