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司法局 2024/03/14
任丘市卫生健康局
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一、执法主体
1.执法主体名称:任丘市卫生健康局
2.执法机构设置:卫健局法制监督科、任丘市卫生监督所。
3.办公地址:任丘市泰山北道。
4.联系方式:0317-2223786
二、执法职责、权限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指导规范综合监管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承担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负责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三、执法程序
1.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2.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四、监督途径:
监督部门:任丘市卫生健康局
投诉电话:0317-2223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