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卫健局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

任丘市司法局 2024/03/13

任丘市卫健局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

一、为提高我单位法制审核人员素质,强化依法行政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法制审核水平,促进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根据我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训对象为本单位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全体人员。

三、培训目的即通过开展系统的法律法规培训,使位法制审核人员熟练掌握和正确适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题,更好地履行对我单位卫生执法决定的监督检查职责。

四、训以集中培训、以学代训、 岗位培训、 自学等形行。市卫健局每月应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活动。培训活动应有标、有计划、有考核、有检查。平时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时间。

五、培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通用法律法规以及《河北省县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章等为主要内容。

、对国家和地方新发布的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政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发布三个月内,集中或利用每周学习时间,组织法制审核人员进行认真学习讨论,并以适当形式进行考试或考核


、新调入的法制审核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上岗进行法制审核工作

八、上级及市政府、各级法制机构安排的法律法规培训, 须按要求参加,并确保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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