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司法局 2024/03/13
任丘市卫生健康局文件
任卫字〔2020〕10 号
任丘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任丘市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市卫生监督所:
《任丘市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任丘市卫生健康局 2020 年 5 月 20 日
任丘市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 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以下统称“三项制度”) ,依 据上级《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 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 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创新执法方式、规 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透明度,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公正透明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动任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 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履职、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 革创新、统筹协调,全面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 工作目标。深化拓展改革成果,实现卫生健康执法信 息依法应公开尽公开,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救
济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 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应公开尽公开
(四) 强化事前公开。要结合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 综合执法改革以及人员调整等情况,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执法 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服务 指南》《执法流程图》等清单、文本的修订或重新制定工作,通 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要建立政府 门户网站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的链接,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同步公示 相关内容。
(五) 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 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 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使用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文书。国家规定 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时应当按规定着装、佩 戴标识。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 位职责、 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 报等信息。
(六) 加强事后公开。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内, 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 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 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积 极推行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示,全文公示率2020年
底前达到100%。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定 (结果) 信息公开发布、 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 (结果) 被依法撤销、 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 行政执法决定 (结果) 信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 每季度通过河北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上报重大处罚、行政强制、 两法衔接等行政执法数据信息,每年1月31日前公开行政执法总体 情况分析报告及有关数据,并报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七) 完善文字记录。统一使用现行有效的由省级以上行政 执法机关制定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执法文书格式。
(八) 规范音像记录。音像记录作为文字记录的补充,要与 文字记录有效衔接,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 罚没财物处置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做到全程音像 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 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进行相关环节的音 像记录。
(九) 严格记录归档。统一使用省司法厅制定的行政执法案 件编号规则和行政执法案卷台账格式,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 规范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存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对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 有关规定。依托河北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执法信息系统,
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 录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形成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
(十) 发挥记录作用。要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受理投 诉举报、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 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在解决行政争议中要注 重发挥全过程记录资料的证据作用,依法维护执法人员的正当执 法行为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 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安全、 有效。
四、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守住合法行 政底线
(十一) 明确审核机构。要严格落实《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 会办公室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金博宝188app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 的通知》 (冀机编办〔2017〕80号) 要求,明确具体负责重大执 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 专人负责;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到位。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 方式,聘用长期固定的法律专业人员协助做好法制审核工作。
(十二) 明确审核范围。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 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 权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以及经过听证程序作 出行政执法决定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 罚在作出执法决定前都要依法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
审核工作应坚持办、审、定分离原则,实行业务部门办案,法制 部门审核,重大案件集体决策。
(十三) 明确审核内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着重审核 以下内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 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 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 当,说理是否充分;执法是否超越本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 书是否合法、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 法机关等。法制审核机构完成审核后,可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同 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
(十四) 明确审核责任。机关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 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和直 接责任人。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 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五、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 供技术保障
(十五) 推进信息共享。按要求完成正在使用的执法平台数 据与河北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逐步实现执法 信息只录一次,多平台共享,解决多头录入、重复录入的问题。
(十六) 强化智能应用。积极配合省、市推进人工智能技术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运用,向执法人员精准推送办案规范、法律
法规规定、相似案例等信息,利用系统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生成 执法决定文书,有效约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尺度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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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取得实 效
(十七)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行三项制 度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法制监督科、 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法制监 督科承担。本机关要加强与上级机关的联系沟通,强化系统规范 和标准统一,积极推进,确保“三项制度”在本系统严格规范实 施。
(十八) 健全制度体系。要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三项制 度”相关配套制度的修订或完善工作,同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 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 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等制度,修改完善本部门行政执 法工作手册。
(十九) 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考试情 况,通过门户网站和河北政务服务网等公示持证行政执法人员信 息。在2020年底前完成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审核清理登记工作。
(二十一) 保障经费投入。加强执法经费管理,严格按照标 准配备执法装备,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结合执法实际,将执 法装备需求报市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的收支两
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 挂钩。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 市司法局。
附件:任丘市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附件
任丘市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 涛 局长
副 组 长: 范玉和 副局长
王小乱 主任科员
成 员: 任国通 办公室主任
冯崇伟 办公室副主任
王江涛 法制监督科科长
刘克昌 医政科科长
李锦乐 财务科科长
王晓东 卫生监督所所长
刘双义 卫生监督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