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司法局 2025/02/28
2025年2月18日执法人员刘合族、刘国瑞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钢化玻璃产品,在其生产车间有一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型号为:CPC型3.0t,产品编号:G5BJ65847,车牌号:场内冀J.R1772。执法人员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检查时,要求当事人提供场车安全总监和场车安全员的任命书,当事人称未按照规定配备。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冀沧)任市监特令[2025]第M06号),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2月28日前按规定配备场车安全总监和场车安全员。2025年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场车安全总监和场车安全员配备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仍未按照规定配备场车安全总监和场车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