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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0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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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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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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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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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任自非公[2025]027号
- 主题词:
- 文号: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任自非公[2025]02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任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 0317-3380056。(公告内容附表)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任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 0317-3380056。(公告内容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