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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任丘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

一、任丘市审计局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任丘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站具体网址为:https://www.renqiu.gov.cn/renqiu

(三)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任丘市审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任丘市审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任丘市裕华中路17号,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17-2222087,传真号码:0317-2230087,电子邮箱地址:renqiushenjiju@163.com,通信地址:河北省任丘市裕华中路17号审计局办公室,邮政编码:062550。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任丘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https://www.renqiu.gov.cn/renqiu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直接在网上提交即可。

    2.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 https://www.renqiu.gov.cn/renqiu,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即可。

  3.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4.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任丘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机构

名称:任丘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河北省任丘市裕华中路17号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317-2222087

传真号码:0317-2222087

电子邮箱:renqiushenjiju@163.com

四、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