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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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 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督查督办、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政务公开、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员工再教育的组织工作;指导中小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的成果鉴定和技能培训;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职工鉴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系统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规划;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来信、来访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工作。

 

运行监测监督管理科: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和国内外工业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性措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煤、电、油、气等工业生产重要物资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市联合运输及铁路专用线共用的行业管理;负责作市电力行业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编制电力运行调控方案,协调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牵头制定全市煤炭市场发展规划关组织实施煤炭市场的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科技科:负责编制全市工业企业科技发展规划,积极引进高新技术项目成果,培植高新技术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负责年度计划挂靠情况的检查和总结;负责国家、省、市高新技术项目的筛选、申报、下达以及组织科技成果鉴定推广工作;负责总结和推广科技型企业的典型经验;负责有关科研经费的分配和管理;负责编制全市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引进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负责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验收、总结工作,负责省、市新技术、成果的筛选,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农业科技攻关,抓好科技培训,科普宣传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全市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工业“三废”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性措施,承担工业“三废”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全市工业行业需市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的有关工作。

 

企业科: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组织起草工业、信息化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聚集、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性建议;拟订和修订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制度,负责组织全市工业技术改造工作;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国家和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的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负责创业辅导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分配方案;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信息产业科:负责全市信息产业的行业发展、管理和信息化推进工作;编制全市信息产业规划和分阶段发展实施方案,信息产业的统计、信息发布和信息市场管理工作;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信息网络统筹建设和管理;组织和实施全市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组织协调全市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以及全市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组织规划党政机关网,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协调通信行业管理工作;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平衡建设条件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含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信息化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负责软件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管理。

 

石油化工科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石化行业发展规划;承担石化行业管理工作;提出石化行业调整目标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意见;提出石化行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