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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制作统计数据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任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renqiu/c111493/list.shtml?xiangChannelCode=c111477)中查看和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任丘市建设东路2号,邮编:062550,电话:0317-2222579,电子邮箱:rqsr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任丘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动态更新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以网上公开为主。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建议提案、社保就业活动等政府信息,2023年全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1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各类信息189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申请渠道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2023年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办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兼任,成员由办公室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目前我局共开设4个政务新媒体平台,分别为“任丘人社”微信公众号、任丘人事人才网、“任丘市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任丘市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全部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按上级要求能及时发布转载相关信息,正面引导舆论,确保权威信息准确传播。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同时为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制定了《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程序和时限等要求,形成了统一的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系,使工作更加规范,切实做好人社信息发布,保障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准度和主动性均有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和充实、信息的更新还不够及时。在2024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提升:一是拓展渠道。持续加强宣传和微信公众号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与政务服务相结合。二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保证公开的实效性,主动收集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公布办事结果,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1: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2: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