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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2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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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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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任丘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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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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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任丘市全星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评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 主题词:
- 文号: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任丘市全星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评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任丘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金博宝188app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受理。为保证此次受理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索询详情请联系任丘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审查一科。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受理日期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
公示日期 |
任丘市全星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
任丘市石门桥南大站,胜利路西侧 |
任丘市全星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沧州安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14日 |
见附件 |
2024年8月14日至 2024年8月16日 |
公示告知事项
1、受理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本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电子邮件:spjsck1@163.com电话:0317-2269111
信函请寄至:任丘市会战北道明珠新村,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审查一科 收(邮编:062550)。请在信封上注明:对XXX(建设项目)的意见。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3、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