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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屏障 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屏障 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为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自动监测主体责任,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多措并举,开展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监管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企业责任分工,进一步规范企业站房、设备、运维等管理,建立设备故障、数据异常等在线问题双向反馈机制,督促企业和第三方运维公司及时查看异常数据,确保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数据真实有效,提高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维管理责任意识。

加强数据管理。抓调度、促落实,督促指导企业做好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发现数据缺失等问题第一时间联系企业进行报备、补传,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复核,从源头上提高平台在线数据有效传输率。

主动帮扶指导。强化服务,安排执法人员对接企业,主动上门服务,让企业享受到细致、快捷、高效的服务。深入企业一线,在加强沟通衔接、促进政企良性互动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加强对辖区企业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执法监管,加大企业在线设施监管力度,确保排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有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将继续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在环境执法监管中的作用,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为非现场执法、精准执法以及科学指导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有效运行提供依据,有力推动科学治污、规范治污。

实行清单化管理。统筹推动环境问题整改清零,实现整改不落实不松劲、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的闭环管理,确保环境问题整改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回溯式”巩固运用到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坚持新旧问题同查,按照“查进度、查责任、查成效”的要求,适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各类环境问题整改实效进行反复核查,坚决防止已整改的环境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问题整改长效管理机制,做好环境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辖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下一步,任丘市分局将加大检查频次,正确运用综合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科学研判监测数据,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利用科技手段精准执法。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做到精准、高质、高效执法;持续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依托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智慧化、精准化水平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