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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发布、严格发布制度,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政务信息12条,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2件,未发生涉及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运维任丘市司法局微信号任丘司法”,更新2-5篇,全年发布文章307其中普法宣传35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收到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

(三)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细化部门职能职责,定期更新动态内容,对领导成员和分工、机构职能和联系方式等法定公开内容进行实时更新,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及时。

(五) 监督保障方面。司法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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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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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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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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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有不足之处。 一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处理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另一方面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二是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加强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公开内容编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度本机关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司法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制度、深化内容、规范流程,积极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