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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清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电子版可在任丘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1号,邮编:062550,电话:0317-222223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深化主动公开,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有力回应群众关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任丘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公布各类政府信息478条,其中,部门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文件、公告公示、局领导活动等政府信息13条,行政执法信息4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金博宝188app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等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满足群众合理政府信息需求。全年接收处理信息公开申请23件(上年结转1件,结转下年办理2件),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4件,复议结果维持原答复2件,其他结果2件,复议后行政诉讼1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依法行政,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归类,提高服务意识,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答复工作,努力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加企业、群众关心的内容,加强住建领域信息发布,实时更新,方便群众。

(五)监督保障方面。发挥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作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抓具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按职能履职的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以年度报告为契机,认真总结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探究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问题,理顺工作机制,持续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行政许可数量396件、行政处罚数量10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份,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份,22份已按要求给与回复,2份结转下年。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2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1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1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2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2

0

4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缺少对申请人有效的沟通、指导,容易造成后续的复议及诉讼;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的内容有待丰富。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住建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等知识的学习,整体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强调责任意识,注重复议、诉讼案件总结,吸取教训,避免类似案件再发;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交流,理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金博宝188app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博宝188app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非税[2021]21号规定,住建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住建局2024年度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情况如下:坚持落实《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公布或调整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各项行政权力运行资料,便于民众行使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