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任丘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清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任丘市人民政府网站(/renqiu/)查询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1号,邮编:062550,电话:0317-222223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任丘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公开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任丘展现美好场景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住建局全年更新各类政府信息206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部门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文件、公告公示、局领导活动等政府信息17条,行政执法信息189条。运维任丘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任丘住建局”,粉丝1671人,全年发布文章135条,内容涵盖党的政策法规、爱国宣传、法治宣传、沧州及任丘风采、住建领域信息、惠企政策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收到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其中邮寄申请9件,在线申请24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上年结转1件,结转下年办理1件),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意识,强化公开意识,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梳理归类,凡是与企业、群众利益相关的工作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不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传播,实现政府官网公开、微信公众号实时更新,方便群众查阅。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不断增强任丘市住建局公众号“任丘住建局”微信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抓具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建立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按职能履职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定期召开会议,总结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工作制度落实,研究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理顺工作机制,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行政许可数量122件、行政处罚数量15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份,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份,33份已按要求给予回复,1份结转下年。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2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1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2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综合素质整体提高,在制度机制落实、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1.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整体性、系统性认知,对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方面认识不足;2.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广度与深度不够,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健全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责任落实;畅通公开渠道,细化政府信息分类,丰富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住建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