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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0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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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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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任丘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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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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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任丘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 主题词:
- 文号:
任丘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根据《2025年任丘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任市监函〔2025〕6号)和《任丘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种畜禽、定点屠宰、农资市场等生产经营市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要求
通过开展农资市场、屠宰经营场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全市市场经营秩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农业农村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洪国任组长,副局长冉智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保障科,张海龙任办公室主任,主要任务是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统计报送各项数据信息,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二)搞好协调配合。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实现多方联动,一是外部(科局)的联合抽查,另一个是内部(局属科室)联合抽查,强化农业执法大队与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实施检查。
(三)防控风险隐患。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立即实施检查、处置;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项任务目标。我局将加强督导检查,查找不足,督促整改。
二、抽查主体、对象及抽查比例
(一)抽查主体。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监督抽查,执法主体从本单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每次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抽取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依据抽查对象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等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方式组织进行,对信用风险一般(B类)辖区内对种畜禽生产经营场所开展随机抽查,被检查单位不少于100%,已被专项监督抽查的单位不再列入随机抽查对象。
三、工作内容
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监督检查;违反规定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监督检查;违反规定销售种畜禽的监督检查;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标签和使用说明制作;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档案;生产经营品种审定(登记、引种备案)及授权情况;转基因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检:企业生产经营的种子;市场流通的商品种子;其他商品种子;对农药产品抽查:抽查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标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检查:违反规定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监督检查;违反规定使用畜禽标识的监督检查;违反规定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监督检查;违反生鲜乳收购许可证要求的监督检查;对农机维修者的检查:技术条件;维修配件;维修范围;维修数据报送。
四、工作安排
2025年5月6日至8月31日,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联合对全市种畜禽开展“双随机”执法监督抽查。
2025年5月6日至8月31日,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对全市畜禽定点屠宰厂开展“双随机”执法监督抽查。
2025年5月6日至8月31日,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联合联合对全市种子、农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监督抽查。
2025年5月6日至8月31日,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全市畜禽养殖场、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农机维修者开展“双随机”执法监督抽查。
五、结果公示
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适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努力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